由空氣污染曝險談環境人權

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 龍世俊

  環境人權是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它的意義在於每個人都有不曝險於環境污染的權利,這是一個人人都會支持的理想。實際上,環境人權與其它基本人權例如選舉權一樣,都是需要靠爭取得來,而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二十多年前,台灣因為經濟起飛,到處工廠林立,造成嚴重的環境品質惡化,尤其是空氣污染及水質污染。在一連串民眾對於居家環境遭受污染表達不滿與抗爭後,政府成立了環境保護署,之後,確實針對重要的、大型的工業區污染物排放加以管制,使得我們的環境人權有了起碼的保障。然而,還有許多原先大家較少注意或是習以為常的環境污染仍存在於我們日常生活中,現在,就以空氣污染曝險的角度來談談環境人權。

  我們每天賴以維生的空氣中含有許多不可見的污染物質,其中可能影響我們心肺功能的懸浮微粒(particulate matter, PM)是指肉眼無法辨識、漂浮在空氣中類似灰塵的粒狀物,粒徑在100微米(µm)以下。一般人類毛髮的直徑,粗的約可到100微米,細的則僅約30微米,這些空氣中存在的微粒,大部分是比我們毛髮還細還要小的物質,多半是看不見的。不同來源之微粒組成成份及粒徑大小不同,而成份及粒徑攸關其健康效應,某些微粒化學成份會對人體造成急性刺激或慢性傷害,甚至有致癌性;而粒徑也很重要,人體的鼻腔結構能擋除粒徑大於10微米的微粒,但是粒徑小於10微米的微粒(PM10)則伴隨呼吸進入人體,因此歐美國家及台灣皆訂定PM10之環境空氣品質標準。更加值得重視的是粒徑小於2.5微米的微粒(PM2.5),由於它會深入肺部深處,具有更大的健康危害性。

  率先針對微粒對健康影響做長期追蹤的是美國著名的六城市研究(six city study),研究結果顯示環境大氣PM2.5濃度與心肺疾病死亡率成線性關係,PM2.5濃度愈高,心肺疾病死亡率愈高。PM2.5平均濃度為29.6微克/立方公尺的城市居民,其心肺疾病死亡率是低污染(11微克/立方公尺)城市居民的1.26倍。此研究引發後續一連串相關研究,進而影響美國環保署在1997年訂定PM2.5環境空氣品質標準(24小時平均濃度65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濃度15微克/立方公尺),目前我國環保署也在研擬相關標準。根據本中心2002年起建置的台灣懸浮微粒觀測網數據顯示,都會區PM2.5年平均濃度約為30-40微克/立方公尺,若與美國六城市研究相比較,我們都是屬於微粒高曝險地區,微粒對台灣民眾的健康影響不可小覷。

  為了更加釐清空氣污染曝險與健康效應間之關係,需要知道民眾實際接觸污染物的濃度。不僅需要系統性地評量人體實際曝險濃度,解析影響曝險的環境因子及行為因子,並需要發掘潛在高曝險族群,希望能以科學數據瞭解曝險情形並提供有效阻絕曝險的方式,若能阻隔曝險途徑,就能保障人體健康。台灣地狹人稠,工商活動頻繁,且居住型態為已開發國家中較少見的住商混合型式,加上特有的烹煮習慣、拜拜文化及汽機車通勤活動皆會大大增加微粒與人體接觸的機會及時間。例如台灣民眾常近距離接觸燒香、汽機車廢氣等污染源,這些特定曝險情境下(如拜拜、通勤等) 常發生尖峰(peak)曝險。要測量這些曝險情境下微粒有害成份的曝險濃度,需要以個人式採樣器配在民眾個人身上(如圖一左下方),再配合縝密設計的採樣規劃以及曝險因子記錄,來解析重要曝險因子及其貢獻。若能找出可改善或可控制的環境因子及行為因子,將可作為健康風險管理之依據,提供給相關政府部門作為擬定污染防治政策之基礎,也可教育民眾作為自主健康管理之參考。本研究團隊一直探討這方面議題,以下介紹我們在台灣本地相關研究的成果。

  我們曾選定台北、台中、高雄三都會區六個不同型態的社區探討民眾微粒曝險,徵求總共55名不抽煙的志願者配戴24小時個人採樣器,並同步在其居家室內外設置採樣器以量測室內外濃度,再以問卷記錄其採樣當天的活動地點及時間以及相關環境及行為因子。結果顯示工業區會影響附近居民住家室外微粒濃度,造成其居家室外濃度比沒有鄰近工業區的居民住家室外要高。但若分析民眾個人一天24小時在其鼻子前面的微粒曝險濃度,我們發現民眾是不是住在工業區附近並不是他個人微粒曝險濃度的重要影響因素,最主要的影響因素是民眾個人的行為活動。我們進一步發現接觸到工廠廢氣(附近的小工廠也可能有廢氣排放)、烹調、燒香等污染源的民眾比未接觸者之微粒曝險濃度分別高出38.4、22.9及20.8微克/立方公尺,交通廢氣及二手煙曝險時間較長者也比時間短者曝險濃度高。上述高曝險行為皆是燃燒活動,亦會產生可能致癌成份--多環芳香烴(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因此我們在後續研究中也分析這類可能致癌成份。

  在交通廢氣曝險方面,本研究團隊探討台北都會區之機車、汽車及捷運通勤族微粒及多環芳香烴之曝險濃度及影響因子。這些通勤族PM2.5平均曝險濃度為121.3微克/立方公尺,比環保署測站之環境大氣濃度高出3-4倍。平均而言,機車騎士PM2.5曝險濃度高於開車族及捷運客約55-70.0微克/立方公尺,且機車騎士之粒狀多環芳香烴曝險濃度也高於開車族,而捷運客幾乎不會接觸到多環芳香烴這類可能致癌成份。因此選擇搭乘捷運,不僅節能減碳、降低污染排放量,也能減少自己曝險濃度。再者,機車騎士停在紅綠燈時之PM2.5尖峰曝險濃度可達平均值之3-4倍,若其能選擇紅綠燈較少的路徑通勤,就可降低曝險。此外,配戴一般市售棉布口罩至少可有效阻隔約三分之一之微粒曝險,也是自我保護的好方法。

  在香枝燃燒方面,我們發現燃燒一枝香枝每分鐘約可排放500-700微克的PM2.5及0.4-0.5微克的多環芳香烴,其危害程度不亞於抽煙、烹調等污染源。密閉室內燒香造成的微粒濃度會比通風室內高出4-5倍,因此燒香時大開門窗或儘量遠離香爐都可有效降低曝險。而去寺廟拜拜時,香爐中每枝燃燒的香枝會增加香客微粒曝險濃度約0.4微克/立方公尺,在最嚴重的曝險情境中,一次拜香曝險佔了一天24小時總曝險量的11%,因此在拜拜盛行的台灣社會如何減少此類曝險十分重要。選擇香客人數較少、香枝不多的時段或是選擇通風較好、香爐多位於室外之廟宇拜拜都可降低空氣污染曝險。

  許多行為活動都會造成近距離的微粒曝險,現將本團隊歷年來量測各活動的PM2.5曝險濃度彙整於圖一,圖中顯示最高的是近距離(0.5-2公尺)的二手煙曝險。因此我們進一步探討民眾在餐廳吸煙區及非吸煙區中之微粒及多環芳香烴濃度,發現其曝險濃度約為無污染源室內的二至五倍,且餐廳隔間及空調方式無法有效阻隔污染物。目前煙害防治法已正式上路,所有三人以上公共場所都已禁煙,此政策將有效阻絕公共場所二手煙曝險,保障民眾健康。

  懸浮微粒不僅可由污染源直接排放,也可由光化作用產生所謂的「二次微粒」。在地球暖化趨勢下,光化作用會因溫度上升而強化,預期會生成更多二次微粒,再者,氣溫升高也可能造成更多森林大火,加重微粒污染。另一方面,天候變化也可能影響民眾待在室內外的時間比例或調整某些活動的參與時間,這些日常行為模式的變動也會影響整體曝險量。因此綜合探討氣象條件改變下,環境因子及行為因子改變連帶造成的民眾微粒曝險濃度變化,以及各重要因子之貢獻,也將是未來極為重要的課題。

  藉由我們所執行的台灣民眾微粒曝險研究可得知實際的曝險濃度、來源、高曝險族群及曝險因子貢獻的解析,不但提供科學數據給環保衛生單位作為管制污染源之重要依據,並可建議民眾調整個人活動以避免高濃度曝險,有效達到自我防護;尤其對敏感族群,更希望能達到警示或預防的目的。未來更希望這些污染源及曝險因子的解析有助於擬定全球氣候變遷下台灣民眾之調適策略,以妥善因應可能之衝擊。

  除了學術界探討影響民眾微粒曝險濃度的氣象因子及行為因子之外,環保單位也應該進一步保障民眾的環境人權。台灣住商混合的居住型態使得民眾周遭環境存在眾多社區污染源,如寺廟、餐飲業、夜市等,造成民眾常近距離接觸排放源,種種因素使得台灣民眾微粒曝險來源、途徑及情境較歐美國家複雜。這些年來台灣的肺癌仍高居癌症死因榜上前幾名,且因肺癌或肺炎而死亡之人數繼續攀升,都顯示我們的空氣污染曝險仍十分嚴重。目前環保單位著重於管制大型工業區及工廠,而較忽視存在於民眾生活周遭的這些社區污染源。我們必須強調管制這些社區污染源是進一步維護民眾環境人權的重要手段,長期以來,環保方面的管制措施皆以歐美為師,但對於我們特殊的住商混合居住型態所造成這些民眾生活周遭的社區污染源,並無歐美管制措施之前例,因此造成相關政策延宕未決,影響民眾之環境人權。上述這些民眾生活周遭的社區污染源,都是燃燒活動,會產生可能致癌成份--多環芳香烴,因此環保單位應該考慮以致癌性多環芳香烴的總濃度,作為管制的重點。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能以積極的作為來保障民眾健康,並進一步維護民眾的環境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