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人權為何

 林靜怡
  每年5月12日為護士節,護士在醫療界中扮演傾聽、衛教者的角色,工作性質必須顫顫兢兢,怕一個不小心就會犯錯,相形之下壓力仍不小;在台灣現代醫療凡事講究以服務為主,護士皆不能有自己的情緒,萬一控制不佳,將會被投訴,甚至有病患認為,身為護士或醫生是不應該生病的,特別在身體不小心感冒,或得到腸胃炎時,即使生病到虛脫無力時,仍然必須工作下去,因為人力不足,所以無人可以頂替你,所以你仍然必須忍耐,直到下一班接班為止,有時候你必須一面吊點滴,一面照護病患,那也太沒有人權了,一人當兩人用的情況下,醫療照護品質真的能兼顧嗎?護士為別人不敢,不想做的工作都得必須做,包括更換病患大小便,在特殊單位甚至身體清潔都得靠護士,否則病患連最基本的身體舒適感都沒有,那真的太沒人權了;在SARS期間,只要家中有擔任護士工作的人,都會當病毒一樣避而遠之,有一群醫療人員為照顧病患而不幸感染SARS,而失去了寶貴的生命,此時大家才會注意到醫療人員的人權問題,但是往往事過境遷後又被遺忘了,所以希望醫療人員的人權,也能得到大家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