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走路的空間

聯電企業有限公司工程師 吳奕樞

  日前發生星媒批評台灣車輛不禮讓行人不重視行人路權,駕照考技術、不考道德的事件,重重的影響了國家的形象,也凸顯台灣目前的問題。

  何謂「行人路權」? 「路權」係指用路人使用道路相關設施先後之權利,對於取得路權者具有優先通行與道路設施的權利,而未取得路權者則無通行權,必須等待具有路權者通過,取得路權後方可通行。所以「行人路權」簡單的來說就是行人使用道路有優先使用,優先通行的權利。像人行道、斑馬線,其他車輛不得侵占、行駛。

  你我走在斑馬線上都曾經有被呼嘯而過的車子嚇過,走在騎樓人行道上,還要閃躲機車、攤販、自行車等,原本走路是件輕鬆的事情,現在卻不見得。不禁要問,行人在馬路上走在哪是安全的?或許有人回答行人天橋,但之前新聞也報導過北市曾經發生過機車騎上行人天橋,與行人爭道,到底行人的權利去哪了?行人在穿越斑馬線時,汽機車駕駛是要禮讓的,並不是按喇叭催促或猛踩油門衝過去,當然行人在通過時也應盡速通過,互相的禮讓尊重。因政府的政策,有意縮減機車停車格,造成不少機車騎士圖一時方便,違規就近停在人行道騎樓。攤販也是,在許多人潮聚集的地方,擺起攤來,除了製造的環境的髒亂外,也占據了人行道的空間,有時這幾樣因素加起來,偶爾再來一兩部貪快的機車、自行車,違規行駛在人行道上,行人根本沒有了走路的空間,在通過時可能還要高舉雙手上的物品,左鑽右鑽,彷彿在參加障礙重重的越野賽般,手腳並用才能通過,甚至最後要走到了馬路上,與汽機車爭道,險象環生。更不用說行動不便的殘障人士了,推著輪椅遇到這些情形,只能摸著鼻子自己認衰,繞道而行。

  行人相對於汽機車,本來就是較弱勢的,發出的聲音也是較被容易忽視的,其實他們想要的真的不多也很簡單,要的只是還他們一個可以遮陽避雨的騎樓、人行道及可以安心行走的空間。看似簡單作起來也困難,近來因政府的大力倡導,行人路權有逐漸受到重視,法規上也做了修正。可以看到警察單位加強宣導,取締。雖然在法規的標準上受到爭議,有令人詬病的地方,但不外乎是希望駕駛人提升人本交通的觀念,行人不會永遠是行人,駕駛人也會有是行人的一天,講求的就是互相尊重,多站在對方的立場想一想,需要的是各位駕駛人,保有那顆守規則的心、尊重的心、同理心,不重私利。將這種善念一個影響一個,除了改善這種不好的問題,社會一定也會更加的和諧及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