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無情 人權何在

高雄市民 葉巧翎

  平時週一至週五,我的活動範圍大多限於住家與公司之間,休閒渡假之事,假日才會安排。記得有個週末夜,晚餐後,我載媽媽和妹妹到百貨公司逛逛,時值週年慶期間,車水馬龍,人聲鼎沸,百貨公司以外方圓一二公里內,極度擁塞。 為了讓媽媽舒適,我把車停在百貨公司門口,讓她們下車後,我再獨自慢慢尋找車位。 逛著逛著,好運氣的看到前方格子內的車子方向燈一亮,移出去了。 我便緩緩將車挪進這難能可貴的白色框格。 逛畢,我打算先把車開到門口接媽媽。 走到停車格處,二眼一楞!車車不見了,只留下柏油地上幾撇白色筆灰。 頓時,非常無奈! 原來,我擔心的事,發生了! 你一定訝異,車子不是停在停車格內嗎? 怎會成了粉筆灰? 話說這框格,介於二戶透天店面之間,右間騎樓停了台冷凍貨車。 若規矩的完全停在框內,冷凍貨車便無法出入。 我那時想,若因此貨車不能外出送貨或營業,有可能會影響到一個家庭的生計,逛街的時間不短,我會過意不去。 於是,把車往前一些,讓車尾不礙到貨車的出入動線。 將心比心的想,若我家的車被門前停車格內的車礙了去路,應該也會覺得非常不便。 所以便冒著法律邊緣,將車輪偏靠格子的前方區域。 下車準備離去之前,我還望著二個壓在白框線的前輪,有點擔憂,在道德與法治間猶豫了5秒。 最終,我的仁慈還是被無情的拖吊車司機和隨行員警(不知當時拖車上有無隨車警察?)侵蝕得一無所剩。 最令人生氣的是,這並不算違規!!

  媽媽耿耿於懷的說,為了帶她去逛街,而遭逢拖吊,很過意不去(此時她原本的好心情已大受影響)。我把情況解釋給媽媽聽之後,連計程車司機,都對這不合理的行為嗤之以鼻。 計程車司機還說了笑話,他說高雄市有二個令人好氣又好笑的情況: (1)車子停在格內,輪子若壓到線就遭拖吊,(2)若車子停在格外,輪子若壓到線就馬上奉上停車計費單。 我算是很守序的駕駛人,從司機先生口中,才瞭解許多拖吊車司機的不法行逕,和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因為拖吊人員的薪資採獎金制,所以他們只要看到四個輪胎中,任一輪有壓線的狀況,他們便視同違規案件,以飛快速度執行拖吊作業。當然,人、事不能以一蓋全。 當然也有堅守工作法則的正當拖吊執法人員。 只是由一堆故事來看,拖吊執行作業早已成了市民的公忿了,政府、公務承辦人員和拖吊人員是否該檢討相關法條及檢視公務執行的狀況了呢? 領車時,你會發現所有作業都是單向懲辦。 拖吊單位沒有提供任何違規照片或証明,就裁定違規人的違規罰則並強制要求繳交罰款,若當事人覺得遭不合理拖吊,不管申不申訴,要車就得繳清罰款,要申訴也要繳完罰款,出了場之後,自己再提具照片証據(誰沒事停好車還會拍一下照?)或相關証明資料申請退款,若車子沒開走還按時累計費用。 整套作業,完全不符人權社會。 人民個個像啞巴吃了黃蓮,有苦沒得訴,像場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買賣。

  現代社會權力慾望高昇,利益思維加重,人與人之間或人民與國家之間都少了溫韾和情理。 大家眼裡看到的都只是利益相關的那面,失去相互尊重的傳統了。 雖然這或許是開發進化的後遺症,但別忘了那句廣告詞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 所以最終還是以人本為主!

   人稱人權,環境萬物也有權。 人心薄了,對人就少了關懷,對環境萬物,也一定同理對待。 近期連續的災禍,或許是自然界對人類藐視環境的抗議吧﹗

  人權一事,由「點」向「線」再成「面」,小自人際關係,大可推衍至宇宙萬物。 一則自身小故事,讓我深刻体會藐視人權的嚴重,期望聚集眾人之力,讓台灣律法更加成熟,規範之外更具人性,並且重視人權發展,造就溫馨先進的國家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