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有人權嗎

桃園縣中壢市興國國小學生 童子鑑

  人權是什麼?人權就是不侵犯他人的權利。所以每個人都不能去侵犯別人的權利,因為隨便侵犯別人是不對的行為,也會傷害到別人的自尊心。

  例如:班上有一位同學,在學校時常挑釁別人惹人生氣,所以同學都不喜歡他。有一天他又故意做了一些不文雅的事,讓同學非常反感。或是故意碰撞別人造成別人受傷,這所有的行為已經違反小朋友的人權了。

  我對於他的行為感到非常的難過,為什麼他要常常這樣欺負小朋友,是要引起關心還是要引起公憤。雖然我也給過他建議,但他似乎不為所動依然故我,一點都不理會被欺負小朋友的感受。因此當我們再做任何事之前一定要考慮到後果再來決定這件事是對是錯。

  如果現在的人做事都能考慮到後果,就不會有糾紛與爭論發生。大人常常說小孩子有耳沒嘴,只要聽不必說太多。其實現在的小孩已經是能發表出自己意見的了,所以現在的父母必須用更多的心來跟孩子溝通,才能達到親子互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