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廢除?受害者人命真如草芥?

中華民國公司規劃師助理 徐易軒

  廢除死刑的議題,至今還沒有一個定案,但從前法務部長王清峰提到為了讓死刑犯有悔過自新的機會,甚至願替死刑犯受刑,讓我受到不小的震撼,一個人犯了罪,要走多少年的時間,才能進入被判決死刑的時候,如果在極短的時間內被判處死刑,是否也代表此人真的在社會及法律觀點上,是位窮兇惡極的人士。

  這幾天在新聞上,看到的紀錄影片,對象是死刑犯 - 管鐘演,看著受訪的警員描述當年追捕及部分審理過程的說明,感覺的到連員警本身還殘留著對管鐘演的恐懼感,一個人竟然可以將殺人認為是打獵的行為,紀錄片中提及管鐘演殺害7條人命中,其中一件,台中豐原建材行老闆楊春田一家三口滅門血案,劫財後不滿意成果就殺人,這是人性的體驗?從82年管鐘演落網至今,雖然95年死刑確定...卻遲遲沒有執行,紀錄片中也可看出員警對此事的無奈以及對體制的失望,另外還包括龍山寺口老大林復雄、理髮廳經理蔡銘洲、台中市廖厚遇夫妻命案,7條人命就這樣消失在世界上了。

  廢死聯盟常說,沒有人可以隨意決定他人的生死,但受害人的生死已經被隨意決定了...縱然廢死聯盟也提及有部分受死刑的人是冤枉的,希望那些支持死刑的人也可以出來為了這些人負責,但...因此就可以貿然廢除死刑麼,為了盡量不要出現冤枉的狀況,體制越來越嚴謹與複雜,這是我們看得到的,而且也有研究報告能證明死刑制度是有存在的必要性的,的確能嚇阻部分的犯罪,這麼激進的堅持要廢除死刑的這批人權人士,真的有好好的替孩子、女性想過後果麼?

1 6/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