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第一步-尊重開始

旭亞人力副總 吳玲雅

  民國八零年代,因為台灣經濟起飛、人民生活富裕,造成製造業缺工嚴重。於是台灣政府在不影響本國人就業機會的情況下,以補充性的方式開放製造業、營造業,外國勞工來台工作。當這些不同文化種族的外國人來台灣,幫忙一起拼經濟時,就產生了一些文化差異的問題。

  當台灣經濟起飛之際,台灣就業機會增加,許多人投入就業行列,造成一些家中老年人就沒有人照顧。於是台灣政府就接著開放外籍看護工,來幫忙照顧老人家。日前台灣發生了雇主強迫印尼看護工吃豬肉事件,造成社會及國際關注。從這件事件的發生,來探討人權的幾個問題:

  一.工作權尊重-人權的第一步-尊重外籍看護工,他來台灣,是來從事看護病人的工作,所以我們必須尊重他的工作權。台灣人從中國世襲下來,認為只要有錢便有權,所以只要是我花錢請來的工人,便必須為我盡心工作,往往忽略了其工作應有的基本權利。包括工作時間、休息時間、薪資待遇....這些常常是台灣雇主常犯的錯誤,尤其他們是國外的勞工,所以我們必須尊重其工作應有的權利,不能要求他們假日必須加班,從他們到台灣到離境都沒休假,這都是剝奪其人權。

  二.種族尊重-今天不管他們是我們台灣人,或者是外來移民,只要是生活在地球,無論他是黃種人、白種人、黑皮膚,我們都應不分貴賤予以尊重。不能因為他們是外來種族,給予不平等的對待。

  三.宗教權的尊重-今天每個人都有權力去選擇它的宗教信仰,當他所選的信仰後,每個人都必須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及宗教禁忌。比如信奉回教的人不吃豬肉,所以當家裡有僱用印尼看護工的雇主,必須尊重他們的信仰,不該有歧視心態,只要我吃什麼,他就必須跟我一樣。

  所以綜觀上述事件,落實人權的第一步就是從尊重開始。尊重自己尊重別人,就不會有人權迫害的事件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