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人權的面面觀

新竹東泰高中校長 張春鴻

  去年底我們學校發生遭受網路暴力的傷害,原本是「台北市泰北高中」學生霸凌的網路影片,遭受他人透過電腦技術,移花接木在網路上任意播放、散佈不實罪狀,嫁禍東泰高中學生,這件事情,除了確實為校方、學生、家長帶來許多的困擾和浪費社會成本之外,學校在處理和反應給政府主管機構的過程中,並沒有得到正面積極的處理態度,也就是說,覺得政府應該要重視,當教育單位被不實抹黑的相關問題,對加害者積極的去做一個相關的法治來處理,以避免下次再犯,忽略不注重,尤其網路傳播的數度很快、它將會影響地方和師生、社會等等,許多方面的問題,其中有身心層面、社會成本等,和不良示範影響 … ,如果政府能在這方面更加重視的話,對學校來說,是會有很好的安全保護和教育作用。

  由於現在資訊十分發達,所以網路人權更應受到重視,之所以會有網路暴力,就是社會教育的不足,由於大家對智慧財產權及人權的認識不夠,法律常識也不足,出於好玩、好奇的心態,或有意利用偷這種方式去侵害他人,造成學校或個人名譽受損。因此站在學校教育的立場,我們要加強法律常識的認知,以及道德良心的規範,從多方面管道著手,讓學生根深蒂固建立人權觀念,不要任意迫害他人的人權。此外政府更應該發揮公權力,主動發現網路的暴力事件,以維護網路安全。

  在早期高中學生時代,我自己也曾受到人權的迫害。有一天,我和一群學生在一起在玩耍,當時的屋頂是紅瓦屋,有幾位頑皮的學生將石頭丟到屋頂,讓石頭順著屋瓦滾下來,落下來的小石子剛好打中經過的工友阿姨頭上。事後,校方在第一時間並未詳細加以查證,其二,也沒給受害者申訴的情況下,就採用當時班長口頭隨便謊報的三位同學的座號,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位,當時我有反應沒有做,但學校在未查證下就把我們這三位同學各記兩個小過,因此被我家人賞了兩個耳光,這件事,直到我長大成人,心中還深深烙著陰影,心中的怨還一直跟著到成長,可知,當時的受害事情,對一個孩子的身心造成莫大的傷害。

  直到長大有機會從事教職工作,更加時時叮嚀自己,要以自身遭受人權迫害為借鏡, 對於學生犯錯,一定要很慎重地去處理,非常慎重審慎的態度,用科學的方法小心求證,去了解這孩子的動機,用旁敲側擊的方式來做佐證,不要去 冤枉 孩子, 不要自己妄加下論斷,造成孩子永遠不可磨滅的的夢魘,將來可能對他造成負面的影響,徒增社會成本,所以在學校教育過程中,為人師表特別要注意,身教言教各方面這個都要去照顧到,不要過於主觀,或者是未審先判,畢竟現在是人權時代,要確實去落實。

  人權教育是終身教育,在學校方面應從生活教育開始,生活教育是一種紀律,養成良好的態度,老師一定要注重身教言教,把法律常識、道德觀念及品德教育融入各科的教學,而且老師一定要身體力行,不要光是喊口號,要實際的去做,當學生犯錯的時候,要讓他知道你如何去面對,更要讓學生了解法律層面的問題,如果學生在學校學習尊重包容關懷,那這樣他就不會對別人有所侵犯,將來到社會上,自然而然 他就會走向正道;如果你沒有給他建立這個觀念,別人的錢就是他的錢,我的錢也是我的錢,我高興怎樣有什麼不可以,就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民主法治與道德修養,要 齊頭並進,雙 管齊下。

  我想不管哪一類的教育都是一樣,特別是矯治的教育,要付出更多的愛與包容力,個人曾在監獄擔任輔導師,認為監獄更是一種矯正的教育,我總是抱著救一個算一個的心念,因為受刑人的價值觀念本來就偏差,首先我們要先了解他犯錯的動機,再來輔導他,能把他的心導向正面、良善最好;個性乖戾的,最起碼讓他不要繼續沉淪下去,所以從教育的觀點來看,無論如何一定要有愛去包容行為一時偏差的人。至於監獄目前從制度來講,已經滿完善的,十分人道,不像以前幾十個人擠在一個小房間;在教育方面以感化教育他們,在獄中也會給他們人權教育,一定要讓他知道人權就是不要去侵犯人家,否則會被剝奪自由,這是自己要去面對的,就是親身去體驗人權的實踐,希望他們能夠更用心的在裡面好好的檢討、懺悔,將人權的觀念生根,將來有機會出獄,政府也關心注重他們的生存權,所以積極培養技能,推廣技藝教育不遺餘力,十分注重他們服刑出獄後的生存權。然而為何受刑人的回籠率這麼高,除了個人不適應及不能吃苦外,第二個是社會問題,也就是說大家包容心不太夠,面對他們有點感到怕怕,希望社會也要再教育,讓民眾也尊重他們的人權,多給予一些關懷。

  馬總統去年簽訂的兩公約,主要是為了維持最基本的人權,也是希望台灣能與國際接軌,讓台灣的人權邁向國際化,讓世界各國了解台灣是個人權法治的國家,所以站在學校的立場,絕對會配合,未來將在校園中更推廣人權教育,並從生活中落實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