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員工安 共創職場安全與健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南區勞動檢查所組長 郭清吉
  

      筆者任職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南區勞動檢查所綜合組,本組職掌除了營造業、土石採取業及製造業以外,所有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勞動基準法行業之勞動檢查業務,有鑑於該等行業以中、小規模之事業單位居多,其安全衛生認知不足、自主管理能力有限,且侷限於檢查人力有限等不利之因素下,本組秉持著勞委會「宣導、輔導、檢查」三合一之檢查策略,於此提出年度減災因應對策,期能達到全員工安、共創職場安全與健康:

一、建立檢查名冊:

  針對本組執掌檢查之行業(或工作場所)中,優先選列危害風險程度較高的行業建立檢查名冊,目前已建置之行業計有汽車貨運業、回收物料批發業、廢棄物處理業、廣告業、批發零售業、鐵路運輸業、其他運輸輔助業等26種行業,以確實掌握宣導、輔導及檢查對象。

二、「宣導」因應作為:

1.確定宣導主題

  針對不同行業特性舉辦之宣導會,為有效達到宣導目的,除依往常實施法令宣導外,將以行業危害為主軸進行危害辨識及分析,俾使參加宣導會之事業單位代表能更了解職場中危害的存在及增進安全衛生知識。

2.建立宣導教材

  配合宣導主題的確立,預計建立「大賣場及餐飲旅館服務業」、「醫療保健服務業」、「液化石油氣灌裝場所」、「高壓氣體相關事業單位」、「高壓氣體運輸相關事業單位」、「歲修工程」、「危險物品運輸」、「資源回收業」、「大專院校及高中職」等不同主題之宣導教材,並上網公告以提供事業單位參考。

3.擴大宣導對象

  由建立之檢查名冊中,針對曾發生過災害之行業或未曾經本所檢查過之事業單位,於宣導名冊列為優先對象(尤以高雄縣及屏東縣地區之資源回收業為優先選列),以有效節省檢查人力,達到全面宣導效果。

4.防災檢查重點資訊公告

  蒐集事業單位之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E-mail,不定時傳送職業災害預防相關資料,並針對特定行業或各區域實施年度勞工安全衛生宣導會。另亦不定期將職災訊息及防災檢查重點相關資訊公告於本所網站,以供事業單位參考。

5.辦理高階主管座談會

  預計辦理本所轄區內加氣站及瓦斯分裝場等丙類工作場所事業單位之高階主管座談會一場次,以確保其工作場所的安全性,及強化組織管理機制。為將校園學習與職場安全做直線結合工作,預計規劃執行大專院校專案檢查,並於專案檢查結束後,舉辦一次的大專院校高階主管座談會。同時,針對已發生災害之事業單位,其內部管理機制有待強化者,亦主動與事業單位高階主管進行座談,以協助、輔導其建立良好的內部管理機制。

6.其他配合作為

  (1).印製宣導光碟及宣導單張,供事業單位或勞工參考使用。

  (2).撰寫新聞稿公告於本所網站,宣導本所防災檢查之重點及宣示本所防災之決心。

  (3).針對新修法規製作宣導教材及本所相關措施等最新資訊,公告於本所網站上,供事業單位參考。

  (4).針對轄區內金門港務局及港區作業之航運公司、裝卸公司與貨運公司等,辦理運輸、倉儲及碼頭裝作業安全衛生宣導會。另將函請交通部檢討所屬各港務局港區內之人車動線規劃、交通號誌設置及加強車輛及作業人員進出管制,以減少港區運輸、倉儲及碼頭裝卸作業災害。

  (5).實施船舶靠港維修或拆解作業之宣導,加強港區從事船舶維修作業事業單位之勞工安全衛生宣導、訓練,以降低船舶拆解、維修作業災害。

三、「輔導」因應作為:

1.輔導之質與量並重

  於實施輔導時,必須慎選輔導對象且兼顧輔導品質,務必將有限人力發揮至極致的功效。

2.持續輔導機制

  依據本所制訂之輔導作業標準,持續輔導機制之運作,確實輔導事業單位應針對作業環境及設備進行全面性之危害辨識、分析及評估,協助其建立自主管理能力與制度,並追蹤其改善情形。

3.建立輔導參考手冊

  因應本組執掌之事業單位以中小型規模居多,未來將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12條之1規定,訂定中小型(100人以下)批發及零售事業單位檢查認定標準及輔導手冊,上網公告提供相關事業單位參考用,以協助其建立自主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4.其他配合作為

  (1).於宣導會主動告知廠區區域聯防作法及相關訊息,並上網公告,讓有需求之事業單位能主動與本組取得聯繫並提出申請。

  (2).配合99年「高風險事業單位宣導輔導計畫」,本組將實施10場次之安全衛生專案輔導,完成事業單位安全衛生基本資料清查、法規符合度查核,並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制度及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輔導成果將依產業需求及輔導實務,將輔導資訊(如:事業單位屬性或危害類型等)、改善案例(含改善前、後照片)彙整,並製作宣導光碟提供中高風險事業單位參考運用,並建置於本所網站供業界下載。

三、「檢查」因應作為:

1.持續年度勞動檢查工作

  賡續啟動年度勞動檢查計畫作為,加強高危害事業單位及作業之列管檢查:如危險性工作場所、高危險性作業(火災爆炸、屋頂墜落、垃圾清運與資源回收作業等)、船舶靠港維修或拆解作業、及吊籠作業之檢查及加強高職災及高危險廠場檢查及指導執行方案(EEP)列管檢查,以遏止災害上升。

2.因應職災高峰期強化檢查作為

  (1).因應6、7、8月職災發生之高峰期月份,動員所有勞動檢查人力,全面查察有關季節性之高風險作業,如有違法事項或發生危險之虞,立即停工或依法處分,以遏止季節性職災高峰期事故增高趨勢。

  (2).降低墜落災害:配合製造業組推動「墜落災害預防宣導及輔導計畫」作為(如:辦理墜落災害預防宣導會、防墜設施示範觀摩會、小型及零星修繕工程宣導資料發送及製作墜落防災宣導資料等宣導、輔導作為),以減少自屋頂、開口等墜落災害之發生。

   (3).降低被夾被捲災害:針對職業殘廢災害預防策略所列之高風險業別(陸上運輸業及批發零售業),透過臨廠診斷、諮詢及輔導檢查等作為,以減少被夾、被捲災害之發生。

3.增加危險性工作場所之檢查頻率

  針對本組轄管之丙類工作場所(瓦斯分裝場及加氣站等工作場所共38事業單位)除年度初、複查外,另各增加一場次之丙類工作場所複查工作量,確保工作安全性。

4.實施精準檢查

  持續辦理船舶維修或拆解作業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之防止。本所已於97年3月5日勞南檢綜字第0975001841號及98年10月29日勞南檢綜字第0981012945號函請本所轄區港務局,於船舶進入港口進行船舶維或拆解作業時即知會本所以利本所管理,本所則不定期實施安全衛生檢查。未來將以提昇事業單位危害辨識及危害分析為目標。

5.擴大檢查對象

  除既有之年度檢查對象外,新增往年未曾列入檢查且危害風險等級較高之資源回收業,並將全面實施臨廠診斷、諮詢及輔導檢查等作為,以減少被夾、被捲災害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