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人權---是否應廢除死刑

退休國小老師 林王千鶴
  前司法部長王清峰女士為了堅持廢除死刑的主張,未受到社會大眾認同而掛冠求去。現任司法部長曾勇夫,為批示執行死刑犯槍決而落淚。引起是否廢除死刑爭議,兩方針鋒相對,一陳論戰。尤其被死刑犯害死的善良人民家屬,更是群起撻伐。

  目前關在監獄的死刑犯尚未槍決者共有40名,正好一部公車乘客的容量。而被死刑犯害死的善良人民不只40人,尤其被害死的家屬更不只40人!這些家屬失去摯愛的親人,包括夫妻或是子女或父母,他們日夜思念、煎熬,終生不能過安逸的生活,甚至有家庭破碎,無法渡日,慘絕人寰。

  主張廢除死刑主張的一方,站在天賦人權立場,如胎兒有繼承權,法律規定墮胎是犯法,憲法規定人民有生存權。如果夜不閉戶,路不拾遺,劃地為牢的太平盛世,當然不必有死刑,主張廢除死刑是合乎常理。

  環顧今天的社會風氣敗壞,惡人橫行,善良人民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每天提心吊膽,不知何日何時大禍臨頭,永無寧日。雖然國家設有檢調警治安人員,但是防不勝防,疲於奔命,如果真的有一天廢除死刑,上萬上千善良百姓,只好任由暴徒欺侮宰殺。今天尚能安定社會秩序,就靠刑法列死刑這一關。拜託為了保護好人人權,千萬不能廢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