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考小事件 人權大道理

宜蘭縣立吳沙國民中學校長 唐永森

  這樣的場景,或許曾經發生在每一位監考教師身上.......
監考小事件:

  考試中,巡迴穿梭在教室裡座椅間,順道看看學生當場作答情況,繞得久了,停在講桌前,順便觀摩一下考卷試題,如果同是本科,基於學術專業自然明瞭正確答案。
  考試進入尾聲,學生大概也寫得差不多,監考教師不自覺的會多「關愛」程度較好的學生答案上,要是「看看而已」那就還好;最怕的是,基於好心「明白指出」學生那裡寫錯;甚至「鐵口直斷」這份考卷對幾題、錯幾題,可以考幾分!

  隔幾天,學生家長很客氣的轉知校長,校長非常感謝家長這麼有「人權理念」。

  人權大道理:
  從教師觀點:我是好意提醒學生不小心的疏忽。
  從學生觀點:
  當事者甲:老師好好喔!要不然我就錯了!
  當事者乙:老師突然指正我,可是我都還沒寫完,快收卷了,害我手忙腳亂!
  當事者丙:老師講這麼大聲,其他同學都聽到了!叫我怎麼做人啊!
  當事者丁:.........

  同學路人甲:老師大小眼喔!都沒來跟我說我那裡錯!哼!
  同學路人乙:老師的眼中只有○○○同學,我們算什麼?
  同學路人丙:○○○同學,你好樣的!我要回去跟爸媽說!這樣太不公平了!
  同學路人丁:........
  省思:老師,是孩子的榜樣!

  卻往往不經意流露出高人一等的權威心態!
  日子久了,習慣性疏忽了對小孩子的尊重!
  不知不覺中逾越了對「人權」的尊重!

  孩子,久而久之,也習慣性認同老師的作為!
  未來,可能就複製社會中,另一位高人一等的權威人士!
  老師,我們都應該隨時注意「用孩子的高度,來尊重這個世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