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從尊重開始

翌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職員 楊素娟
  從小到大一直以為正義與犯罪是百分之百的對錯分明. 只要是被警察抓到的人一定是壞人. 只要是被法官起訴的人一定是罪人. 一直到太極門事件的發生才知道原來沒有尊重人權的執法是爛權, 且嚴重的程度竟比自己看的連戲劇更為誇張。.

  太極門這事件發生後, 自己在幾年後竟也收到法院要我去作證人, 原因是幾年前任職的公司, 因與某家公司, 有商業糾紛, 鬧上法院, 而我當時是業務, 經手過這交易. 但卻在已離開公司整整二年後還要去法院。離譜的還不是這樣, 法院在傳了我一次之後 (還好當初的公司負責人知道我從來沒上過法院,是很守法人, 所以深感不好意思, 有陪我上法院)。又隔一年, 竟又要我在晚上去調查局作筆錄, 心裡真的怕的要死, 擔心會不會被扣在那裏。當時心想事情至少過了3-4年, 事情早就忘光了,且該跑路的人都跑光了, 若一件簡單的商業糾紛,都要把我這不怎麼相關的人傳喚了3-4年。那其他重大刑案, 我們老百性又怎麼受的了, 才覺得原來我們國家及其他國家的司法是如此的耗民累民。更誇張的是, 隔約半年又接到法院通知又要我去法院,只是要再問幾句話, 就要再開一次庭。

  最近看新聞又在討論陸正的案子,拖了這麼多年, 且不論真相到底如何。 可是整個案子被捲入的人要受到多少年的傳訊艱熬, 有錢人可找律師, 沒錢的人像我,被傳訊, 既使只是證人, 都是用何等害怕的心情去面對。

  所以我也真的希望整個政府單位要落實人權的尊重, 我們活在臺灣才能每天有安全感.也才能有尊嚴的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