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權若被尊重

家庭主婦 邱存玉
  60年代台灣還是戒嚴時期,當時剛為人媳的我,也一樣經歷過如戒嚴期般的生活,我的婚姻是奉父親之命完成,一切嫁妝皆由母親準備,如新嫁衣、洗衣機、電視.....等。想不到結婚後,電鍋我不能使用,煮飯用瓦斯時需注意火候大小,且入廚房時間準點,三餐必須於用餐前90~150分鐘準備好四菜一湯家常菜,至於每天都要清洗的衣服,僅可雙手清洗擰乾,天氣好無煩惱天氣差時一件件披於瓦斯爐罩上熱乾,我的嫁妝-洗衣機放於屋外蓬架內,祇可觀賞,數年後未開封,成為老鼠最溫暖的家。    記得有一年吃完晚餐後,家人通知我上樓即時開家庭會議。當時召集者是大家長我的公公,參加者有婆婆,還有外子、小姑、小叔和我,一共六個人。公公發言說:「媳婦嫁入門,沒幫公婆、小姑、小叔洗過衣服」(婆婆下午3點半洗澡,其他人下班後二間浴室輪流洗好澡吃飯,而我正準備熱騰騰的晚餐),家人受婆婆調教有方,連公公除了住院或身體不舒服,90多歲時仍自主打理洗衣,收拾東西)。公公嫌我煮給婆婆吃的食物有問題,而婆婆卻問公公:「怎樣有問題」公公回答:「看就有問題。」還說:「妳是野雞..」(我可以一個月不出門,為了孩子,晚餐後會帶到自家門口散步數分鐘,每月隔週週日帶孩子回娘家,而婆婆幾乎每天在公公前腳出門,後腳即提菜籃或提袋買菜、拜拜,一出門十一點左右才回家,誰才是真正的野雞呢?還好孩子沒受封野孫)。又說:「想不到教育家教出這種女兒」,而我祇能沉重的答辯:「環境造成這樣的我」,事後未參與這場家庭會議的未婚小姑、小叔,竟各自寫信責罵大哥,小姑重點寫:媽媽只有一個,嫂子可再娶過..,小叔則寫到:我會選孝敬父母的太太..。人與人互相尊重和平相處真有這麼困難嗎?請問我父母與我的人權被尊重嗎?    清官難判家務事,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我曾經想過要輕生,如此才真正體會到為何有人要走上絕路,還好我轉念想到我有可愛的寶貝,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轉好念讓我活下來了。我的少婦時代,若人權被尊重,沒有留下不愉快的回憶,是多麼美好的一生。如今我已媳婦熬成婆,還是把不愉快的往事放水流吧!今後期望自己「用心」、「用愛」尊重人權化解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