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消費者權益

家庭主婦 陳惠聆
  我在前年買了一間新房子,本是一家人開開心心的入住,想不到正是惡夢的開始,屋子不只有裂縫滲水要拆裝璜,水費莫明暴增,電表安裝也不合法,連請建商增建的部份也發現超收費用,最後建商還置之不理,理由卻是房子已經超過一年保固期,且當初有簽合約同意費用部份,所以反咬消費者一口認為是無理取鬧。

  現在購屋常是一個人一輩子夢想,台北的精華地帶更是要一輩子不吃不喝才買的起,甚至根本買不起,我們並不是有錢的投資客,我們要的只是一個屬於自己的棲身之所,一間房子對建商而言可能微不足道,但它對我們一家而言,卻是畢身的積蓄,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專業,建商的專業是蓋房子,就應本著良心和道德來做事,我們遇到的問題是小,如果今天遇到的是大地震,就不是用錢可以解決,而是人身及財產的問題。

  天賦人權,每一個人都想擁有,但更應從基本彼此尊重著手,建商從購地開始,是否尊重大自然環境,是否蓋在非法的地方,或是非法去取得土地,是否重視到水土保持,建造時建材是否安全,施工品質是否完善,這是一種專業,一種令人尊重的專業,也是值得消費者信賴的地方,也是一種尊重消費者人權的行為,而不是把專業當成欺負消費者的工具,用自己的專業素養訂定一些非專業人士看的懂的東西,知法犯法玩弄文字遊戲,欺騙消費者來達到營利的目的,這種傷害不只危害環境,更是危及到人的生命,不可不慎,而消費者用法律來當最後的防線,是大家所最不願意樂見的方式,而政府機關方面,更不可有官商勾結,公務人員在審核時也應嚴格替人民把關,讓業者無投機的漏洞,或是條文不合理時勇敢提出,讓政府也有機會聽到人民的心聲,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真正苦民所苦,為人民為國家盡一份心。

  人權包含的範圍真的很廣,在不經意時被侵犯也不自知,重要的是大家能秉持著互相尊重和良心,這樣才能不濫權,我們才有可能會擁有幸福快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