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教育在校園的省思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民小學校長 周百營
  重視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已是我們社會中很重要的共識;聯合國早於1948年12月10日公佈之「世界人權宣言」」中,就已提出對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權等個人基本權利保障的重要,並呼籲學校教育應提倡對權利與自由的尊重,同時將12月10日當天訂為世界人權日,藉以提醒世人對人權的重視,並呼籲學校教育應提倡對權利與自由的尊重,揭開了國際人權的序曲,教育與人權的密切關係,即已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1994年聯合國又通過決議,將1995年至2004年訂為人權教育的十年﹝The Decade of Human Rights Education﹞,以積極推動人權教育,傳播人權宣言的理念,讓每個人都能理解人權的意義,塑造普遍性的人權文化,人權教育因而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重視。

  學校是人類成長與學習生活空間,不論老師和學生、男性和女性,人人都有權公平使用學校公共空間,空間就是權力,教育環境應為人權平等空間,沒有霸權。如果校園整體教育環境不能使學生隨時體認作為人的尊嚴與價值,向學生大聲宣揚人權教育又有什麼意義?當環境與制度不能充分維護教師應有之人權時,又如何能要求教師進行真實的人權教育之教學?以下是個人對校園空間中人權實現的省思:

1.學校與監獄的差別

  監獄是限制自由的地方,學校則應該是增長自由的地方。如果一個社會的學校發揮如是的功能,則其社會就可以減少對監獄的依賴;反之,則必然逐漸增強對監獄的依賴,因此,學校教育對人類文明走向與禍福關係不能不明白!

2.價值觀點的思索與轉化

  從價值觀點來看,校園空間的規劃與使用上,除了專業的建築、設計考量外,應該從根本上去思索所謂的「學校圖像」:教育是什麼?為什麼我們需要學校?學校到底為誰而設?我們希望在學校裡完成什麼樣的事情?並從校園生活的主體、安全及學習成長的機會來著眼,而比較不從學校行政管理的角度去想像校園空間的藍圖,亦非是簡單的教室、辦公室與遊戲場或運動場的排列組合而已。

3.學校領導者的學校圖像為何?

  校園空間的規劃蘊含了不同人對學校圖像的預期,實際上,校園中有許多設計的象徵形式意義遠大於學童學習和遊戲的功能。對學校而言,樹立學校的形象、風格是比較重要的考量,並非從學生在裡面學習、遊戲的角度來著眼。不過隨著時代變遷,學校行政單位的思維亦慢慢轉變,以前可能有些校長會認為校長室是門面,因為外賓來立刻就能被接到校長室,因此,從校門口到校長室這一段路程必須很體面。或者校長基於能位居高處,俯視全校,而將校長室設置於樓層較高處,讓老師與學生產生一種高高在上,受到監視的疑慮。但現在也有些校長認為應該把良好的空間、容易親近的空間,變成一個大家共享的空間,而非校長室,反而把校長室置於比較不顯眼之處。這端賴學校領導者--校長對學校圖像的描繪。

5.人權教育必須配合著符合人權的校園整體環境與文化之建立

  當教育環境不尊重人權價值時,那麼高唱人權教育的社會運動與學校教育,只不過流於形式和口號。因此,完整的人權教育實踐,要同時從「言教」、「身教」、「境教」與「制教」著手,檢視教育現場中存在違反人權的現象與作為,進一步尋求改善校園整體的學習環境,杜絕各種負面的影響,也就是校園整體環境的人性化與人權化,人權教育才有落實的可能。

6.從「使用者」角度來思考「人權」

  教育空間跟人權的關係其實是相當專業的,一般的學校要做到這樣的思維可能不太容易,但是若能從「使用者」的角度來思考,就可以比較簡單地去掌握所謂人權、平等的概念。從在校生與校友關係分析而言,學校很多文化藝術的環境創造及其精神的流傳有密切的關係。從老師跟學生的關係而言,是教學活動當成軸心的規劃。如果以男性和女性的需求來看的話,校園空間應該是性別平等的校園。如果從行動無礙者與行動不便者的關聯來看校園規劃的話,那應該是一個無障礙的校園環境。如果談到教職員生與社區的需求的話,就是社區學校的概念。人權是比較專業的思維,但使用者的需求則很容易了解,這其實是一體的兩面,如果大家能更理解的話,相信透過使用者需求,就比較容易達成對教育空間和人權的平衡關係。

7.以學生為主體的優先考量,尋找校園新的可能性

  學校應改變過去「標準化」或「一致化」的校園規劃思考模式,重新思考兒童是最多數的使用者,就如同「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一般」,學生即應為校園的主體。進一步而言,此概念的背後更積極的蘊涵著為維護兒童人權之基本理念中的「促使其成長發展之各種兒童人權皆具有資源使用之優先性」(施慧玲,2004)之意涵。其中,校園即是支持兒童成長發展的重要設施,兒童對校園有其使用的優先性;此種認知應是校園規劃或空間設計的前提與基本價值。故在思考這種改變的同時,確定校園環境的主要使用對象主體,亦即校園環境的主體,更應是必要的。

8.校園規劃的基本原則

  除了新設學校大興土木的建造之外,舊校園空間的改造,亦可以本著功能原則、經濟原則、美學原則與教育原則等四個基本概念進行小規模、小預算方式進行,如果又能考慮歷史或地理之脈絡,將脈絡的意義賦予到空間的設計中,空間的設計就能更加豐富。

  空間很可能是很多教育觀點的一環,所以要在校園中實現人權就不僅是空間的問題,應該先回到最基本的價值觀點問題,「什麼是教育?」、「學校的圖像為何?」,在進行空間規劃與建築設計時,除了符合社會發展的趨勢、展現設計的創意、突顯團體的特色之外,更應照顧到使用者(學生、老師、校友、家長、社區居民)的需求,以安全保障為基礎,建構出一個合宜的人性化、人權化的空間。在空間環境與人的互動中,促使空間與人權的結合,使人權於切身的日常生活體驗中落實,讓人權教育的種籽在教育人權的土壤裡開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