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加盟生態的悲歌

聯合國NGO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義工 李俊賢
  筆者曾經是新竹科學園區高科技的從業人員,幾年前因緣際會下踏入餐飲業,開設了一間飲料店,開設的過程中曾就自行創立品牌或參與連鎖加盟舉棋不定,最後在幾經考量下,還是選擇了自行創設品牌,茲在這一段時間對台灣的連鎖加盟生態的所見所聞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依照國際連鎖加盟協會(IFA)給連鎖加盟的定義是:「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兩者間的持續契約關係。根據契約,總公司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管理,以及商品供銷的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從上述定義來看,連鎖加盟的商業模式是一項對總公司與加盟者互助互利的好方法,因為對於想初創業的人,可以最小的投資和最大的機會獲致成功。但是他也必須放棄若干的自由與選擇,如商業決策等。在台灣,真可以用蓬勃發展來形容台灣的加盟生態。大至餐廳小至攤販都可以開放加盟,這可以從大街小巷的連鎖加盟店如雨後春筍般的開設,與每年在台北所舉辦的餐飲連鎖加盟展可以看出端倪。

  連鎖加盟的商業模式,原意是商人用來擴展事業規模與照顧想跨足某一樣商品販賣卻沒有經驗的人,一項兩全其美的美意。但是在台灣,筆者看到卻不是這麼一回事,在台北世貿中心每年所舉辦的餐飲連鎖加盟展上,一眼望去,來參展的半數以上都是經營不善的商業團體,他們以過份誇張、不實的廣告,以及包裝甚美的企業識別系統(CIS),扛著連鎖加盟的旗幟來招攬生意,滿足加盟者對初創業的憧憬,對於加盟後的照顧卻沒有盡到照顧之責,雖然加盟者也必須負起經營管理之責,不能坐以待「幣」。依據筆者的經驗,多數加盟者在加盟以後,總公司就像對待棄嬰一樣置之不理,依照國際連鎖加盟協會(IFA)的定義,總公司必須對加盟者的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管理,以及商品供銷於以協助。但多數業者斷章取義,在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後,好的還會提供原物料廠商及一些意見協助,多數都是用原物料的供應來綁住加盟者,甚至剝削加盟者,總公司也沒有善盡督導訓練之責,多數的加盟者對商品的認識僅於皮毛,沒有深入的認識。這不僅造成加盟者的營運生存空間變小,在總公司沒有負起管理督導之責的情況下,往往就以關店收場,甚至負債累累。而總公司在收取加盟金之後,又可以在明年的加盟展再大張旗鼓地玩一次,直到玩不下去,實在是辜負了原本連鎖加盟商業模式的成功經驗分享美意。

  當然成功的連鎖加盟案例也很多,筆者將上述的所見所聞提出來,是希望能提醒初創業者能多聽多看多評估,不要還沒賺到人生的另一桶金就賠上了人生第一桶金,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再者呼籲這些不肖的業者,不要殺雞取卵,能認真地負起對加盟者的督導管理之責,這不僅是對自己事業的永續發展有幫助,也能替台灣的經濟有所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