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才是真正的重視人權

台中市進德國小校長 張英吉
  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女士以個人理念,堅拒執行法務部長職權,且高談「願為四十四位死刑犯下地獄而不悔」,一時之間掀起「廢死」和「反廢死」之間的對壘與論戰。

  鄙人淺見「廢死」是世界潮流沒錯,各人有其理念,也是民主社會的常態;但是身為法務部長,卻需秉其權責,「依法行政」方是公務員盡責盡職的表現。

  常言「惡法亦法」,王前部長若有其悲天憫人的理念,自當盡其力去修法,從根本上「廢死」,而非以其部長之尊,卻違法、抗法、拒不執法,如若全國公務人員皆以王前部長為示範標的,以個人理念為由,拒不「依法行政」,則社會規範將何去何從?

  所以,若是真正重視人權者,應當正本清源,從根本著手,一方面修法,因應「廢死」的世界潮流 ; 另方面也做好其他的配套措施,包括被害人的補償措施等等。終究,施暴的加害人有其人權,被害人更應有其人權,這才是真正的重視人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