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孝道談安寧緩和醫療

龍巖人本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林月英

  我是一位從事殯葬禮儀服務的業務人員,承辦了多次人生最後一場畢業典禮,看盡了人生百態。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可謂孝矣。」, 古人云:「樹欲靜而風不寧,子欲養而親不在」,父母活著時要趕快盡孝,不要到了父母去世,空留遺憾。身為人子,盡到了「生,事之以禮」,然後才可論及「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若是生未盡事父母,怎能只注重「死,葬祭之以禮」呢?

  隨著醫療技術的發達,人類可以被治癒的疾病變多了。人類的壽命變長,同樣的也使得人類「苟延殘喘」的機率增加。這樣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到底是在滿足在世親人的孝心與不捨,還是在折磨病人,浪費醫療資源?真是值得我們深思。最近接到一些案子,讓我感觸良多。二年前,子女因為一片孝心,讓父母做了氣切手術;而二年後的今日,在萬般不捨中,做了拔管的決定。真是情何以堪?

  台灣邁入高齡社會,2000年立法院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機制,安寧緩和醫療的出發點,是基於對人性尊嚴的維護,讓罹患不可治癒疾病末期的病人,可以在減緩痛苦的情況下走完人生的道路(生命自然結束)。沒有人可以替別人的人生做決定,也沒有人知道哪一種方式對病患最好,可以的話,預立遺囑,替自己做決定吧!避免醫療資源的浪費,也可以避免讓晚輩背負不孝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