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的專業與人民的人權

幼教機構 幼教老師 小泉


  由於父親2009年12月身患癌症末期,導致家中經濟頓失去支柱,於是向市公所社會課詢問是否有醫療補助,只是在電話中職員口氣略帶不耐煩說:「健保不是已有補助了嗎?,社會課無補助。」,當時的自己無助的離去。事過數月,約2010年3月份,從朋友得知可向市公所的社會課申請急難救助與馬上關懷,想說當面跑一趟市公所社會課,詢問為什麼當初電話中說無法申請,但怎麼現在又有朋友說可以申請?,於是當月當面走訪並詢問社會課有關申請資格,找到真正負責此業務的專員,此社會課職員開始查戶口,仔細詢問家中人數、收入、資產、工作狀況...等,剛好家中成員待業中,而被反問:「怎麼會找不到工作,有在人力銀行上傳履歷嗎...等。」,找不到工作也不是我們願意,為什麼要先假設我們好像是要來詐騙保險金,來申請補助都要經過這樣的懷疑嗎?

  而在詢問父親的病況時,該負責職員要求說,要醫生在診斷書上註明存活不到3個月,當下覺得不合理,有誰可以真正知道某個人剩下多少生命呢?為什麼不能用病況的嚴重程度去評估,而要用還剩下多少生命時間來評估?難道我們申請一個補助,一定要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死亡才能申請嗎?
之後職員說明:「申請急難救助有時間限制,要從發病至治療時3個月內的醫療收據與診斷書,我已超過3個月的時效,要申請有點難,還是可以試著申請。」,當時的我心情已怒火中燒,仍壓抑著回:「之前有打電話來詢問過市公所社會課,但其他職員卻說社會課沒有補助,也更沒有提到說申請這個補助有時效性。」,此職員只有淡淡說出對不起三個字。這樣的行政程序疏失導致人民權益受損,我們又可向誰要求補償?

  政府規定人民當萬稅、萬稅、萬萬稅,人民只能照辦;但當人民需要政府的支援與協助,卻是困難重重。申請有時間與條件上的限制,有加上審核與簽核流程需要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在這段等待的時間若又有發生任何突發狀況,這補助又真正可以幫得上忙嗎?在此,打電話詢問補助時,為什麼會有不是真正負責此業務的公務員來回答?導致人民真正的損失又有誰要來負責?

  每位公務員都是由國家考試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但為什麼在真正的對人民的服務時,對於申請條件與可以申請的項目,卻又好像沒有學過或是一無所知,又在電話詢問中時,為什麼在總機轉接聽時,不是轉給真正的負責人員,而是轉給不是負責這業務的人。若真的該員有事無法接聽,那也可以跟我們說稍後再打,而不是隨便答覆敷衍,而非要真正當事人跑一趟當地,才會感覺事情的嚴重性,才有真正負責的人員回答,難道,打電話就不用理會?非要本人跑一趟才要告訴你真正的答案?公務人員領國家的薪水,也說要為人民服務,但怎麼實際遇到的時候卻架式十足,非要人民親自跑一趟才感覺有誠意,才願意幫你處理,打電話就是誠意不足,可以不以理會?

政府啊!政府啊!萬萬稅皆是人民血汗錢。
選舉時!選舉時!處處標榜爭取人民福利。
無奈呀!無奈呀!政府永遠都是空頭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