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安事件看人權

日益工程行主任 蔡富貴

  從事建築工程工作20多年來看了許多這ㄧ行業從業人員的心酸。大家都說建築業是經濟的龍頭,但是常常受到大環境的變遷、天災等種種影響而起起浮浮。

  一般人對從事建築的人的印象大都是比較不會讀書,沒有很高的學歷、生活不是很好過,賺的都是勞力換來的辛苦錢,所以身體健康很重要,工作過程的平安順利更是最基本的要求。因為在工作過程中有潛在的危機,常常有發生意外的可能,而發生意外後所衍生的經濟、健康、醫療等問題更是一大折磨。

  就舉我所從事的水電工程為例,常常接觸一萬一仟伏特的高壓電,曾經就有一位同事被電到多處燒傷,還好老闆有協助支付醫藥費,但是家中三個小孩及太太的生活費卻無著落,最後還是靠親朋好友接濟才度過難關。因為沒有投保及要求雇主投保的常識,所以無法獲得政府的補助。

  還有一位朋友工作時從電線杆上摔下來,造成身體多處受傷和右腳骨折,期間休養了ㄧ年多後才可以工作,但業主卻只付了半年的生活補助,後續都要靠自己想辦法。

  另外一個例子就是我弟弟的案例,五年前他在機場第二航廈工作時從鷹架上摔下來,造成脊椎嚴重斷裂變成殘障,因為沒有保險的常識及概念,所以當時自己沒有投保,也不知老闆沒依法為員工投保,結果為了向雇主追索其未幫弟弟投勞保而不能獲得賠償的損失,與業主纏訟一年,後來因弟弟身體無法負荷常要出庭,業主又耍賴,無法熬到司法判決這麼冗長的時間等待,只好和解,弱勢的我們,即使在資方違法情況下,仍得不到應有的賠償。五年來弟弟沒辦法工作,雖有領到殘障手冊,但是卻未能得到任何補助,前一年里長有帶著政府的心意來慰問,但是我家的狀況不符合補助,因為弟弟與兄姐住在一起,有親人的供養,如果他搬出去自力門戶就可以補助。這種理由著實讓人覺得可笑,弟弟生活都需要人照顧,怎忍心讓他般出去住。雖然政府的補助只是一點點,但如真有心要幫助弱勢就不該限制太嚴苛。讓家屬感慨政府社會福利工作做得太差。

   希望我們的政府不要等發生重大案件時才會徹底執行工安檢查,讓一些雇主視人命為草芥,勞工是弱勢團體,政府雖有法律規定保障勞工,但當意外發生時,家庭陷入困頓,沒辦法等待正義就陣亡了,因為狡猾的雇主可以陪你耗時間,有的甚至在此期間逃逸脫產,這時勞工的人權何在,政府有何用。當然在此也要呼籲我的同行們注意自身的權益,當雇主有缺失時要懂得保護自己,有時候自己的權益要靠自己爭取,平時大家要團結起來關心及督促政府的施政措施。因為凡事防範於未然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