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司法,相信很多人一定不清楚,因為我們不是法律系畢業的,一般人也不會想瞭解。從傳說的故事中,有司法和人權的影子,有個奇案叫楊乃武與小白菜,主角最後可以沉冤昭雪,但也以被刑求到殘廢,身心的創傷難以訴說。在一場、一場的審判過程中,嚴刑拷打一次、一次的上訴,最後遇到一個好官,假使主角不夠幸運,沒遇到好官就死定了,讓人印象深刻內心沉重。還有古時候,告御狀滾釘床的殘忍手段,在在都是迫害人權的事件,現在雖是民主時代,沒有像古時候那種刑求逼供的情形發生,但台灣得司法總讓人覺得失望,濫權以及官官相護是最讓人詬病的,跟政府打官司,要想打贏讓政府機會是微乎其微,人民還是弱勢團體,司法濫權下隨隨便便毀了人的名譽、家庭,好不容易花了十年終於三審定讞無罪後雖然拿到了政府的冤獄賠償但是失去的能再要回來嗎?況且這冤獄賠償,還是全民買單的,這絕不是全民所願。司法在不透明的作業下,人權與生命財產都沒保障,所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在這時候開人權高峰會是有必要的,除了瞭解各國人權發展的狀況外,也讓政府知道人民重視人權的必要性,進而達到改革現行侵害人權的不適用的法規。以利司法改革,使得我們國家的冤獄賠償降至最低甚至不再有,這才是人民所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