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服務改變自己,善盡世界公民責任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義工 祝康玲

  不論中央或地方機關所有公職人員皆以服務民眾為宗旨,對於上門求教的民眾皆盡己所能為其解決任何大小事,對於身在中央機關做事的筆者而言,除了上述替百姓解惑外,還需面對全國上萬民公務員在工作上、在升遷改?上所面臨攸關自己權益之各種疑難雜症解答;筆者秉持一貫為民服務的理念,即使已被一天繁複的工作量折騰到身心都很疲憊,仍得重新整理好紛亂的思緒,打起精神一一在電話上、在網路上、在公文往返上耐心給予回答,目的不外是希望所有公務員自身的權益在現行法律條文架構下皆能獲得實質的保障。

  提到權益的保障不得不提起與國際人權保障接軌之震撼國內政壇所發生的大事-《兩國際公約》,它是聯合國《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合稱,是繼《世界人權宣言》後對世界人權保障最重要的國際公約,立法院於98年3月31日通過兩公約批准案,總統馬英久並於98年5月14日正式簽署,在12月10日正式向國際社會宣告台灣與世界同步接軌,成為保護人權的捍衛先鋒。所有國內法令條文與兩公約相抵觸者一律無效;公務機關是政府與民眾間聯繫的橋樑,政令宣達及民眾對政府施政的良窳皆透過公務機關此媒介來相互交流,是以公務員不論職務大小,皆是政府的代表,更應為民喉舌,解民所苦,對於現行法令有違公平正義,有侵害人民基本權益的者主動要求重新審視所有相關法令條文有無弊端,必要時得建議政府加以修改,俾利其施政為民所接受,這才是身為親民愛民政府的公務員所應有的作為。

  目前台灣的社會,人民對於己身的權益從懵懂無知演變成錙銖必較,為免因自身專業能力欠缺,以致在與民眾及其他機關公務員解答時有所遺漏,造成對方諸多不便及困擾;筆者從自身做起,以行動支持並落實在日常生活當中用心服務改變自己,將人權觀念普世價值透過家庭、學校教育及社會民間團體積極倡導,加強人與人之間彼此尊重,促進族群與族群間相互的瞭解與包容,執政者責無旁貸有責任將人權教育傳遞到社會每一角落,讓所有民眾及全體公務員知悉政府的施政一切以民為本,以法為歸,大家齊心用「心」與「愛」的能量,發送「愛自己、愛世人、愛地球」的正向力量,宣告護衛地球行動決心與表達身為世界公民矢言永續維護人權的公民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