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人權,保障金融市場投資人權益

世界公民總會前金融從業人員 李如蘋
  股票、債券、期貨、基金、保險、信用卡、現金卡...,圍繞在我們身邊的各項金融商品看得投資人眼花撩亂,顯示金融市場的激烈競爭。當某新商品一推出,其他金融機構為市佔率立即搶進,而身為最前線的從業人員在公司全員行銷的政策下,每人背負幾張信用卡、幾張保單、多少百萬、千萬的基金額度,這些龐大業績總是被壓得喘不氣來,同業間更有「今日的業績,明日的業障」一說,顯見金融從業人員的無奈。

  金融商品日益精進的時代,複雜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當道。近年次貸風暴與金融海嘯所爆發的金融危機,都導因於背後複雜的財務工程數字所架構出的新金融商品,這些連許多金融從業人員都瞭解的結構性商品販賣給身為資訊最末端的一般普羅大眾,著名的例子即為強調「保本」、「高獲利」的連動債用正面字眼藉由業務人員努力推銷,一旦發生雷曼的倒閉事件所受害牽連的投資人遍及全球。然而會造成如此大的風波,最主要的因素是發行機構與業務人員沒有特別強調此類投資的高風險,無助的投資人求償無門甚至走上街頭向銀行要回畢生心血,可見影響之深。另外更早前的雙卡風暴,起因也是銀行為求市佔率而濫發現金卡與信用卡,寬鬆的徵、授信條件,卡奴過度擴張信用,最後積欠卡債也導致銀行大筆呆帳,而卡奴們不但信用破產,背負債務使得往後的人生蒙上陰影。

  金融機構應本著維護市場安定、保護投資人權利的使命,一連串的金融風暴皆導因於金融機構重利輕義、短視近利,為求短期的業績與市佔率,而不顧投資人所面臨到的風險,卻沒料到發生如卡債風暴、雷曼兄弟倒閉等事件,發行商品的公司必受重大牽連,反而造成金融機構與投資人兩敗俱傷。投資人與新金融商品何辜,從業人員、機構除追求專業的進步之外,還要強化公司營運風險管控,更應稟持良心發行與銷售,針對投資人的年齡、財力與收入等各方面的客觀條件與配合其風險偏好,再推薦適合投資標的與使用的金融工具,並清楚說明與告知可能面臨的風險,才能真正保障投資人的人權,維持整體經濟穩定,進一步促進社會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