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金融投資人權

中國信託投資諮詢部協理 劉偉名

  2007年8月美國次貸風暴爆發,2008年9月美國大金融業者雷曼兄弟破產,2010年希臘國家債信危機,一連串的金融業問題衍生出所謂的金融大海嘯,全球均遭逢重大損害。身為從事全球總體經濟分析20餘年的我,原先的基本概念只在於探討為何發生,與未來可能的發展,直到去年底接觸到世界人權議題,觀看與聆聽多場相關的影片與演說之後,才赫然發現在金融世界中充滿著不符人權的現象,如何避免金融風暴的再度發生,也與人權的保護有極大的關聯。

  近20年來金融的發展與科技一樣日新月異,使得研究人員得時常了解新知,不然就趕不上腳步,研究人員已然如此,一般民眾當然更只有在後面追著跑,可以想見亦非金融專業人士,但主掌金融法令與規則的政府人員恐怕也是如此。是故,金融法令趕不上金融發展,無從制止可能爆發風險但了解其中道理者卻又少之又少的金融衍生性商品的大量推出,由於這些衍生性商品都是順著金融趨勢推出,一開始多頗有賺頭,於是人類的貪念壓過理性,這些具有投資風險的產品熱銷,爾後更多更複雜但風險也更高的產品持續發行,當總體經濟與金融市場行情扭轉之後,帶來了史上未見的金融大災難。

  近20年來的金融改革,最先的立意都是良善的,例如早先的期貨商品,最初的目的是讓供給雙方都能有避險的管道,以減少損失讓實際商品的價格波動緩和,不致暴漲暴跌。如今金融改革變成了少數人類追求財富的手段。而一般投資人對金融業操作幾無知的權力,到最後甚至幾乎是求償無門,因為根本沒有法令防止或懲罰所謂的金融衍生性商品的買賣,就是讓立意佳的改革變質的主因,雖然民眾應該自我反醒,在從事任何投資時必需對所投資的對象有較多的認知,也必需要求金融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說明與解釋,不應只因投資產品表面獲利率較高而冒然投入。但發展到金融海潚,不也就是政府或企業沒有能力甚或是不願顧及人民的權力所造成,這也是極需改變的。

  這兩年來在有了如此慘痛的教訓後,各國政府的確開始重視投資人的權力,企圖更嚴格管制金融業與金融衍生商品交易,也希望立法讓金融業的營運更為透明化,但政治與經濟利益的考量,讓有心整頓不合理金融市場的努力充為困難,到現在雖然有部分令人期待的法令將要出現,但依舊僅是個別國家而不是全球適用,各國各唱各的調,自然會減低法令的效果。但至少我們看到了政府開始重視金融投資的人權問題,人們也得自我改變,適當合理與合法的追求財富,才能讓立意良善的改革真正能改善民眾生活與財富累積,使金融海嘯與其造成的全球景氣大衰退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