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鑒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各交戰國對人權的蹂躪,於是成立人權委員會,並於1948年12月10日公佈「世界人權宣言」。我國於90年4月成立「人權教育委員會」,協助學校推動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並落實相互尊重、包容與關懷理念,讓每一學生學會尊重自己與他人的權利,並不斷地探索尊重他人的重要性,進而在現實生活中實踐力行。
推動人權教育學校觀點:
一、 民主法治 我們是一個民主與法治的國家,民主與法治一樣重要,在學校裡過去所規定的事項,隨著自由民主的學風,解禁了,似乎好像學校都不能管,假設是這樣的話,學校就亂了,既不民主也不講求法治,講求民主是透過討論、溝通之後產生共識,兩者之間依程序來執行,有共同理念,一起遵守並達成目的。
二、 尊重他人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建立在互信、互諒關係上,尊重別人等於尊重自己,國中生心智尚未成熟,學會與人相處,必須有良好的待人態度,對等關係,學會做人比考試滿分更是重要,也是推動品格教育中的一環。
三、 公平正義
不偏不倚、中庸之道,不侵犯他人,在團體中這是人與人之間相處之道,其實不然環境受到許多因素而影響,導致有許多變化,教導學生能夠有好的人際關係,學會情緒管理是目前一門顯學,也是大家所重視的。
四、 生活教育
國民教育最重要的是,讓學生養成好的習慣及學習態度,這就是生活教育,落實生活教育,就有好的學業表現,生活教育的表現,凡事要從小事做起,從根本道理學起,從小學開始做起。
五、 友善校園 營造好的讀書環境,不是只有雄偉及精緻的建築,而是人的「心」是否良善,是否相互誠實以對,學校裡沒有仇恨、沒有暴力,只有關心、只有相互扶持,是一個快樂幸福的學習環境,讓校園一切回歸自然。
總之,我們要認清一個事實,人權教育在國中課程中是屬於六大議題之一,也是融入到其他學習領域,在執行上有他的困難度,關鍵點在教師的教學態度,也就是「身教」重於「言教」的觀點,教師可以潛移默化的影響學生,更可以培養優質的世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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