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環境」和「法律」談人權之我見

中油公司煉油廠技術員 林炯煌

  全球經濟過度的發展,造成環境大大的不同,生態上的改變威脅了我們的食衣住行甚大,舉凡眼一張開,所見的新聞就是一些天災人禍,每天提心吊膽的過日子,想著下次的風災、水災、地震等,是否會降臨自己身上,唯一能做的就是替自己未來著想,從本身做起,不要再用免洗筷,減少垃圾的製造,讓大自然能恢復生機,督促政府莫讓財團過度開發大自然,大力舉發濫墾、濫伐,儘可能節能減碳,為自己的生活努力再努力!

  就法律而言,法律是人訂的,是可以修改的,對百姓要能公平、公正很重要,曾在電視上看過太極門冤案的報導,政府何其"優秀",所有太極門的冤獄受害者那種痛苦,豈是一般人所能忍受,這樣的冤獄竟然用百姓的稅金來國賠,之後就未見政府對此,再有任何積極作法,而司法單位至今竟可以對於侯寬仁檢察官毫無懲處,繼續讓他逍遙執法,政府這樣的作為能讓百姓心安嗎?安心嗎?歸咎原因,就是司法體制嚴重的弊端,像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未審先定罪、又訴諸媒體炒作等惡行,實在令人扼腕與不恥,造成無辜老百姓的痛苦、心酸、和無助,難道政府不用負責任嗎?

  人活著就是要有尊嚴,國家就是要有一個令人心服口服的法律政策,也要扮演一個公正親民的執法者,讓百姓信任有安全感,要徹底檢討修法,能有監督執法者的機制法條,避免公權力被濫用,荼毒百姓,不要讓基本人權,因執法者的濫權而被侵犯或忽視,重點是要傾聽百姓的心聲,廣結民意,這樣才能贏得百姓對國家的信心,國家能對百姓負責,用心照顧人民,天下才得以太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