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的重要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義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義工 鄭素春

  人權是人們與生俱來的權利,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剝奪,而尊重為人根本,人權最重要的是尊重,互相尊重,才能稱得上人權。

  人的基本人權有生命權、財產權、自由權、平等權、工作權等...,這些基本的人權都應獲得保障,而如何獲得保障呢?我想應從人權教育開始,每個人都發出善心、善念,使善心、善念匯聚成正面的力量,各行各業都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督促公職人員落實人權,不要讓自己權利睡著了。而公務員都能依法行政,每個公務員都有法治觀念,處理事情有負責盡職的態度,不刁難,將心比心,減輕人民的負擔,如此人民受到尊重,才有尊嚴,才有自由,才有平等,才有人權。

  現今的社會,人人爭權奪利,要做到互相尊重其實不簡單,在台灣公民教育偏重知識的獲取而不是觀念的灌輸。人權教育是國家的百年大計,但真正落實卻是要從每個人心中開始做起,讓每個人心中萌發尊重人權的種子,從日常生活中養成「互相尊重,互不侵犯」的人權理念,如此教育才是務實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