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生命、財產、免於恐懼......等,皆是基本人權;一但威脅、迫害,人人皆有權依法要求保護;政府更應主動積極營造安全的社會環境,以為保護!!
我居所的方圓百米內,經常出現的狗隻數量,應不下30隻。我沒有一天不被狗吠聲吵醒的;且過路者被犬隻攻擊之說家經常聽過看過。門前、馬路中;上上下下、前前後後;到處斑斑點點、密密麻麻的白疤、黃疤、灰疤;其實都是車輪壓過的狗屎疤!! 沒壓過的,也是東兩坨、西三坨的狗屎、狗尿。走路或及騎腳踏車過後,殊不知有多少屎尿揮發、揚起而吸入口鼻之中、沾附在身軀各處,進而帶入家中廳堂臥室!! 天氣晴朗、風和日麗,本應鳥語花香、南風送涼的;焉知門窗一開,取而代之者卻是陣陣臭氣熏臉、尿騷撲鼻的屎尿味!!屋前庭園、草皮花圃、花草盆栽;在採敦親睦鄰式的開放空間下,花草不是被犬隻蹂躪破壞,就是因狗尿鹹死!! 每週更是需清掃滿兩隻笨斗量以上的狗屎。硬的、軟的、黏的、沾滿蒼蠅的、腐爛生蛆的;見之即令人作噁,臭味更不在話下!! 『他人負責養狗貓;我負責清掃屎尿』。養狗人士大都是家中前後乾淨清爽的;因為他(牠)們只將屎尿,愛灑在離家有段距離的外面,特別是別人家的門口;而別人家的花園草圃、花盆、車輪更是為他(牠)所愛!!
看來開放空間只有在人品高尚的國家,才有可行之處;難怪比較先搬到此地的鄰居都笑我別傻了。權宜之下只好再花錢出力圍起了矮籬;但圍籬外的不是春天 ; 而是更慘不忍賭的污穢及髒亂!! 這些仍得要自己清掃啊!因為我們住的是貧窮落後國家的貧窮落後縣市;政府在未徵收的道路上,似乎也不用負清理責任似的!! 這還真是便宜了他呢!!多數的寵物主人是很難接受勸勉的;而對狗的柔性驅趕,亦只是當下有效而已。畜牲嘛!! 不都如此?! 聽說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狠狠的打他(牠)一頓;但更聽說這樣不是會被告上法庭、就是會換來保護動物人士的攻擊和撻伐;看來還真的是人不如狗呢!! 打狗看主人、不看狗面也得看人面!! 否則回頭還會反咬你一口呢!! 或甚至惹來殺身之禍!! 這還真不是人住的地方!!
為了敦親睦鄰,只好忍氣吞聲過日子;如今籬笆內仍有奮不顧身的貓狗侵入,但是已達屎尿減量,則堪稱慶幸矣!! 看來圍籬高度、密度不足,我等仍須努力。而感恩老天體恤憫我,經常下雨刷洗馬路,將污染減輕了不少!! 然而,總不能老是靠天下雨吧!!大家總希望多些晴朗的天氣吧!!環保局也撒手不管,因為有保護動物人士的抗爭;里長鄰長說有勸了,但是沒用!! (犯不得得罪人嘛;選票要緊!!)且說那是社會問題、國家的問題(這社會國家都病了!!) 宗教家說盡形壽不殺生,否則因果循環、一報還一報!! 但聽說是因為政府未有經費補償徵收這30多年前就預定的路地;只要路一通,車輛一多,貓狗自然因車禍死亡率增加,問題即便解決。(那就等著瞧吧,天都黑了!! 鬍子都白了!!)
說真的,要等到何時走路出門才不必低頭掩鼻口、腳踩七星步;要等到何時
才能開窗睡覺,卻少被狗吠聲驚醒的;還是要自認倒楣的搬走!! 愛狗人士真的只會高喊口號,卻不曾體恤到受害者的痛苦嗎?! 干涉、妨害環保單位的狗隻處置方式,卻不願拿出解決環境辦法;有如教唆殺人的幕後凶手; 讓狗隻所製造的嚴重問題繼續蔓延惡化;繼續迫害人權。
難道狗權真的大於人權嗎!! 我只聽說愛應分親疏遠近;人獸間自有不同的待遇;若盡挺禽獸的利益,卻處處傷害人類的權益;甚至是基本人權;那麼不就天下大亂了嗎?! 天理不就亂了嗎?! 養狗人士應自愛與尊重別人;愛狗人士真的要主動推動約束狗隻及狗主的辦法,免得要等到大限來臨,如狂犬病般的蔓延時,那就是天誅地滅般的災難了!! 天地無情、大自然的反撲就是如此;人權都保不住了,還要守著狗權不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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