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權

 陳炳炎
  早期政府機關官僚作風十足,眾所周知,瀆職、行賄、索賄是常有的事,那時似乎沒有所謂的「為民服務」。話說在四十年前因為工作關係,到公務機關申請入山證,當時我將身分證件交給承辦人員,並表明洽辦事項後,承辦人員回答我:「你不會寫申請書,那你來這裏做什麼?」,後來是請求朋友幫忙,再回到公務機關辦理才完成。

  經過時代的變遷,國民知識水準提高,民權意識抬頭,政府不得不推動革新運動,公務機關開始引進私人企業經營理念,提倡服務禮貌運動,以客為尊,推行各種便民服務措施。

   現在到公務機關洽公,服務人員不僅會主動詢問需要服務的地方,並會代為填寫申請書,與數十年前的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真是天壤之別,表示政府機關並沒有原地踏步,也有在成長,真正替人民做事。

   所謂的人權,就是從尊重開始。人與人之間本應互相尊重,互相幫忙,你尊重我、幫忙我,我也會感謝你,這是很自然的事,那麼我們的社會就會變得很詳和,國家不斷地進步,就是我們人民的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