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的人權觀

家庭主婦 莊吳佳香

  每一個人都有其生存價值,但要如何過得有意義,則要有智慧去判斷。在生活當中,我們常常會做選擇,一念之差的想法及做法,其影響完全不同;而判斷的好壞取決於人心,良心對天理,過得心安理得,就是身為人最重要要去學習的,懂得尊重自己的良心,就是人權的開始。

  我的人生已過了七十多個春秋,看著台灣從農業時代走到現在的工商業社會。農業時代生活雖然辛苦,但大家為了生活,苦幹實幹,腳踏實地,社會中自然有一種單純向上的精神驅使著我們;但到了工商業社會,物質富裕了,知識水平提高了,很多人卻忘了腳踏實地的精神,想要用更快速的方法致富成功,以致人心越趨複雜,追逐功權名利,以為那就是人生的價值。然在我的經驗中,看到太多因為貪念而失敗的例子,因為貪心要賺得更多,結果反而失去的更多。貪可以說是失敗的源頭,佛家講貪、嗔、癡是人心的三毒,貪就是第一位;而要去除貪念,首先要從改脾氣開始,因為懂的修改,才會懂得調整自己的念頭,調整自己的行為,進而才能改變自己的個性,改變自己的人生,所以實踐人權的進一步,就是改變自己的個性,去除貪的念頭,凡事以知足感恩的心念去想去做,自然而然不貪不求,任何事都從良心出發,並常能散發這樣的好心好念,大家互相影響,互相尊重,人權就能進一步擴大與落實。

  要有喜悅的人生,那知足與感恩就是生活中的最大資產,社會上很多人的失敗不在其聰明才智的不足,反而在於其欲望太盛,貪念太多所造成。在我七十多年的歲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