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人權

現役軍人 李昀諺

  工作人權是人人最基本的人權之一,最低的勞工階層,到鐵飯碗的公務人員,甚至是各大公司的大老闆,都必須要尊崇人性來去實施。以前沒有最低工資,最低聽過有時薪45到50元的,跟現在的時薪95元幾乎是兩倍,最低薪資和最低工作時數,都是要保障勞工階層,都還能有混口飯吃,不偷、不搶、不拐、不騙,每個人都是好手好腳,不乞討,賺的都是正當的和辛苦的血汗錢。為何要叫做血汗錢?從古至今,工安意外一直是國內外所重視的,工地外的鐵皮圍牆所寫的四個大字,就是「安全第一」,很多工作都具有相當危險性,像以前開山闢路,都是用炸藥來開山,都是先人血肉堆出來的,這些人的基本生存的權利都沒有了,政府就要重視這一塊,讓工安零意外,才是基本的保障。

  再來是老闆的搾壓,在台灣許多公司都是站著進去,躺著出來,老闆為了賺錢就會用精神上的壓力,業績壓力,加班超時的身體負荷壓力,搞到賺來的錢都是為了以後老了養病,精神壓力大,都會想不開而造成員工尋短,這些問題都是上級的管理階層要負很大的責任,這些都已經迫害到人的工作權。要開工前都要確保機部安全,才能運轉實施操作,危險地區都要戴安全帽,像周星馳的電影「長江七號」,就是以最底層的勞工階層的角度去拍攝,除了安全第一,也要給好的心理建設和輔導關懷措施,不去關懷員工,把員工當賺錢的機器工具,一定會引起反彈,全部跳樓給你看,所以政府要去規範,訂出來一個規定,來保障人的最基本養家活口的工作權利。也是政府要去追求的數字,失業率。要讓大部分的人都要有工作,沒工作就是沒錢,沒錢做就會做不法的勾當,社會案件就會開始頻傳,人人都有工作都有錢,社會才會安定,才會安穩,這也是很多高經濟發展和社會福利良好的國家,翻開報紙都沒有什麼可以報導的社會案件,反而是報導哪一條街的母貓生小貓,這才是我們政府所以應該追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