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的統計,我國民國 97 年離婚人數超過 56000 人,相當於平均每六對夫妻就有一對離婚收場。然而在經濟不景氣之下,離婚的背後往往衍生更多看不見的問題,對經濟弱勢的兒童及婦女,尤其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在過去我們所見的社會案件裡,因為單親而衍生的虐童、亂倫乃至於精神暴力等事件屢見不鮮。身為父母親的或許出於無奈而分道揚鑣,但是當經濟壓力出現時,有些父母可能心有餘而力不足,雖然想要給孩子最好的卻無能為力,以至於三餐不繼,甚至流落街頭;而部分抗壓性較差的父母親有些甚至就轉於遷怒於幼小兒童,失手將幼童殺死而懊悔不及的屢見不鮮,更恐怖的還有將孩子們視為資產,遇困 境則攜子女自殺以求解脫,對社會造成極為負面的影響。
而在於我國的法律體系下,傾向於父系社會,因此監護權多判給一般而言經濟能力較強的父親,相較於歐美的慣例來說,對於婦女的親權保障較為不足。然而在部分的狀況下,幼兒就會成為一方要脅的工具,讓身為母親者飽受折磨,甚至有些因無力對抗夫家強勢的要脅,被剝奪應有的母親的探視權。
又另外的角度來說,因為雙方監護權、探視權有時無法獲得保障,社會關懷又不能深入,因此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如果性格異於常人,卻又沒有受到第三方的關切,即有可能對幼兒造成傷害,乃至於產生無法彌補的悲劇,這在現代社會來說無疑是一項恥辱。對此,個人就社會的觀察提出我的看法。
監護權的判定應多方評估:
一般而言,法院對於監護權的裁定會考慮到經濟條件、父母的職業等等,但其中關於父母隱藏的個性及精神狀況,卻是較難發現的部分。尤其現在人壓力大,有些人因為長期的各方面壓力,早有失眠或暴力傾向,如果有加上突然失業或是重大打擊,則會成為家中的不定時炸彈,不但不能妥善照顧子女,反而造成傷害。因此在判決時,應更審慎針對精神性的病史做參佐,以謀求兒童最大福利。
政府應特別給予弱勢單親家庭關懷:
一般而言,貧窮是逼弱勢家庭走上絕路的隱形殺手,因此政府應針對瀕臨赤貧家庭給予補助或對其就業加以輔導,以確保能有穩定的收入及居住環境;而如果單親家庭有因工作無法照料孩子,則應設法給予合理的托育輔助,以免又而三餐不繼,或是必須跟著在外工作,形成更多隱形的風險。
社會關懷系統須能主動發現問題:
我們常發現在許多狀況下,社工人員或許已注意到部分的異常,但因為一時疏忽,就導致難以彌補的家庭暴力遺憾。因此政府須能藉由社工、村里鄰長、教育體系發現隱藏的問題,通報政府單位加以處理。例如有家庭暴力之個案者,就應列為長期輔導追蹤對象,對幼童身心健康進行訪視,必要時予以安置。
加強宣導社會救助體系的資訊:
許多人在面臨問題時,可能因求助無門,因此走上絕路;而弱勢的婦女兒童,在家庭生變時是最容易被犧牲的,因此政府須與民間慈善公益單位多方合作,利用媒體、電視、報章雜誌宣導家庭暴力的防治及庇護尋求之管道,以及提供必要之法律諮詢,以確保弱勢人口的人權獲得保障。
淨化社會風氣杜絕色情暴力歪風:
現行社會氾濫過多色情暴力的新聞,不管在平面或電子媒體都經常出現許多負面的報導,造成人心的浮動,還有價值觀的扭曲,部分人對於人倫道德觀沉淪,缺乏愛與慈悲之心,轉而傷害無辜的幼兒。而小孩因過早接觸負面的報導,身心受到不當引導,也會造成價值觀的錯誤。因此政府應杜絕以媒體自由為名,實行污染視聽之實的媒體加以管束,以免讓社會問題擴大。
透過良善團體對社會做正面的引導:
近年來在世界上有許多國際性文化公益慈善團體,不停的為淨化社會、提升國民身心健康而努力。例如說在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引導下,數萬名太極門弟子以練氣修心鍛練身心,進而將好擴散到世界各地,並且與海內外各行各業人士合作,致力於愛與和平的推展,將愛、和平、人權的種子散播世界各地,這就是保護我們每個人最好的方法。
有愛才有和平,有尊重才有信任,唯有人與人之間真正了解到愛與和平的真諦,來自於家庭、社會、國家乃至於大環境的問題才有機會弭平。本文所摘之婦幼問題為如今我們社會巨變下冰山的一角,然在高離婚率下,下一代的幸福不可不慎,否則將產生日後更大的社會問題。
在此期盼社會更回祥和,如同洪掌門人在世界之愛和平宣言所示,希望「青山常在,綠水長流,讓子子孫孫享有一個乾淨、祥和、富足而快樂的大同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