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及家屬知的權利

 陳盈如

  在科技及醫學發達的今日,民眾就醫的便利性已大為的提高,而今日的台灣在宗教團體努力投入醫療志業下,城鄉醫療的差距的縮小也有所進展,加上全民健保的開辦,讓台灣醫療的便利及普遍性在全球各國間是居時領先的地位,民眾就醫的權利也普遍的受到保障。但在商業掛帥、獲利績效等考量下,醫療品質卻是有待提升的,日前監委程仁宏即指出,國內醫院普遍有醫師看診量超多、工作時數超時、病患就診時間卻超短的「三超」現象,衛生署明知情卻未解決問題,所以監察院已通過糾正案,要求衛生署兩月內提出改善措施。

  而另一個為人詬病的問題即是病患及家屬知的權利被漠視,在「三超」現象普遍下,醫師對於病患病情的解說時間亦相對有限,常造成病患及家屬不夠明瞭或是有所誤解,而導致醫療糾紛的產生,但在醫療體系資訊不夠透明之體制,病患及家屬常是弱勢的角色,甚至找民意代表開記者會,最後往往無法找出有利的證據而不了了之。以下即是我一位朋友的親身經歷。

  四月初朋友70多歲媽媽因子宮下垂影響生活品質,因此到醫院找醫生評估摘除子宮的可行性,因朋友擔心媽媽年紀比較大且有其他病痛的問題,在做完所有檢查後醫生的判斷是可以開刀摘除子宮的,而且告訴朋友說這只是個小手術不用太擔心,因此為了要讓媽媽日後有較好的生活品質,所以就決定開刀。但任誰也無法事先知道這是個錯誤的決定,因為媽媽開刀後因失血過多及凝血因子不足夠,在最後搶救無效下宣告死亡。這對朋友而言可說是「晴天霹靂」,當他質問醫生說「不是說只是個小手術嗎」?醫生表達的意思就是醫院該做得都做了及很遺憾、節哀順變等等的話語,朋友及家屬就再也得不到其他的說明與解釋。

  在家逢巨變的打擊下,朋友家人忙著辦媽媽的後事,雖然說心有不甘,但一時之間也無法整合家人的意見,且在固有傳統注重人死為大、入土為安的觀念下,為了不影響後事的進度,家屬大都有息事寧人的心態,朋友可說事相當得無奈,也相當自責,因為認為是小手術所以沒請大醫院認識的朋友幫忙。而在幾位友人的建議下到醫院調出病歷,由曾擔任護理師的友人幫忙看看,其實是看出不少的疑點,一些沒對家屬強調的危險因素都寫得相當清楚,且開刀同意書及最後搶救同意書的敘述多是有利醫院的,雖判斷病歷已被補得相當齊全,亦有不同筆跡的問題,但這些都非有利的證據,經朋友請教擔任檢察官及醫生的朋友,得到的結論都是告不贏醫院,真是相當得無奈。

  所以看大病還是得找信得過的醫院與醫師,這也是目前大家看病普遍的習慣,而有沒有認識、有沒有關係,真的是有相當大的關係。但這可不是每個民眾都有辦法找得到的,因此還是要衷心的提醒民眾,就醫時在醫院簽的任何文件都要看仔細,該問的一定要問清楚,要靠自己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可別讓自己的權利給睡著了。但是重點還是在衛生署應該要負起責任,好好來管理各醫療院所,確實提出改善的辦法,要求所有醫院及醫師要從尊重病患及家屬做起,讓病患及家屬知的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而我們也都要一起監督衛生署,一直到把這件事給好好做好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