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能沒有你談依法行政

新竹區監理所課員 梁世瑋

  前一陣子看了「不能沒有你」這部影片,影片描述一位中年男子與同居女友生了一個女兒,之後女友不知去處,於是單親的爸爸獨自撫養女兒。女兒年紀到了要入學了卻面臨無法報戶口的問題,因為女友在生下這個女兒之前已經和別人登記結婚,依戶籍法規定,這個女兒必須登記在同居女友的丈夫那裡。

  影片一開始就反映了整個社會裡人性冷漠的氣息,抱著看戲的心態來看要準備跳天橋的父女,然後是戶政人員缺乏同理心的「依法行政」、表面熱絡的立法委員、各層級政府官員的互丟皮球、媒體的冷漠等等都未給予幫助,最後父親在求助無門下選擇跳天橋,後來被警察制服後將女兒交由社工人員帶走,硬生生的將父女分開,將女兒交給寄養家庭,而親生父親連探視的權利都沒有。

  這部影片給我兩個省思,第一個是法律制定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人民還是為了讓人民面對重重的障礙呢?其實解釋法令有時候可以是A也可以是B,徒有法不足以自行,上學是不是可以跟戶籍脫勾,就算還沒有報戶籍,難道小孩就没有受教育的人權嗎?

  第二個是執法的人,像戶政人員告訴那位父親:「這是法律的問題,你今天去台北找官員,去找總統也沒效」,但是公務員在處理時可不可以告訴他應該怎麼做才是有效的方法呢?是不是應該更積極的去了解民眾的感受和問題,在不違法的原則下勇於替民眾一次解決呢?尤其對於較弱勢的民眾,更應讓他們感受到公務員的熱誠。

  另外位處高職的長官,通常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或謀得更高的職位,對於比較麻煩的事情通常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既無遠見也無擔當,無心於本份的工作,在官官相護、因循苟且、互相推諉的官僚體系中,基層人員也就只敢在份內「依法行政」,日子久了之後就慢慢的被官僚體系同化了。希望所有的公務員在處理弱勢的民眾的問題時,都能抱持著同理心,一直想、一直想、一直想......一定就想得到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