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認職場生命共同體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技正 紀泓堯

  長時間在同一職場工作,面對事情的出發點和考量難免會產生一些本位主義思想。然而,在這相互關係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現代社會中,有時若一昧顧著在自己的立場行事,很容易因利益相互扞格下,產生許多不必要的衝突與誤會。

  以我的工作來說,守護國家檢疫門戶,設法阻絕疫病蟲害入侵,保護國內農業與生態環境穩定,是我們這一行的本份。雖然這樣的工作不算是輕鬆,但在一份使命感的驅使下,每位同事也都是兢兢業業的堅守崗位,守住這國家的重要門戶,深怕像福壽螺、入侵紅火蟻、松材線蟲、口蹄疫、禽流感......等這類可怕的疫病蟲害,再度重創脆弱寶貴的台灣生態環境。

  然而有一回值班時和一位資深報關業者聊天中問及,以他在這個行業二、三十年的工作經歷及專業來看,有沒有覺得我們檢疫單位哪個地方需要改進的?他告訴我,其實對他們來說,這個行業就是服務業,以服務進口商並且讓貨物能順利通關,進到國內進行販售來收取中間的服務費用,而當站在進口商立場來看,貨物因未能符合相關規定,而被扣留無法通關,進口商通常只會覺得是報關業者不夠力,責怪報關業者為何別家進口商的貨可以順利進來,他的怎麼就不行...?接著說,跟十幾年前相比,做這個行業的從業人員變多了,但景氣並沒有好轉,餅也沒有做大,彼此競爭的壓力可想而知。

  當然報關業者也知道公部門有堅守自己工作立場的職責本份,不可能做出違背法令的事情,所以也會盡量試著跟進口商溝通,讓進口商明白主要是貨物或文件上沒有符合相關規定,並不是官員要收取紅包回扣而故意刁難,但是當某些官員的檢查尺度標準過於嚴苛時,貨老是被扣下來,客戶跑了,看在年輕新進的報關員工眼下,有時因為年輕血氣方剛,一股腦的覺得官員在找他們麻煩。因為大家都是有家庭要養的,很現實的問題,case沒了、進口商換報關行,收入也就減少了,假如一直這樣誰能受得了呢?久而久之,在報關業者眼中,官員們就是要為了要績效,報關業者就只好被犧牲了,對官員們來說,一句不合格說的很容易,但是官員們有沒有想過,在這整個過程的背後有多少人的生活因而受到影響?

  聽著他這樣一路說的有點激動,我想到公務人員執法太過「積極」,其實對整個過程中不同工作位置的人來說,看這件事的角度也會不同。記得有一次,進口商的貨常常因為檢疫問題而被查扣無法通關,後來進口商居然聯合起來到立法院找立法委員投訴,進口商跟立委說檢疫局實在太嚴格了,讓他們都快活不下去了!結果這位立委竟對進口商說:「真的嗎?那很好啊,這樣我們的農業才會安全,農民生活才有保障啊......」當場讓進口商啞口無言。

  在這樣的事件過程中,我的心裡有一些體悟和想法,在這裡提出來與大家分享並且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幫助和共鳴。

  第一點,當我們的立足點不同,所看到的事情、感受與體會都可能天差地遠。這告訴我們,如果凡事都以自我完成為中心,每天衝突的發生將會是必然的,而在希望台灣社會能和諧進步的大方向下,學習如何去「尊重」成了每個人必修的社會學分,唯有互相尊重,才能找到彼此合作的支點。每個人都是構成社會運作健全的小螺絲釘,誰都不希望自己是被人歧視、看不起、不平等對待的,我們應該試著拋棄成見,設身處地站在對方立場思考,或許在處理事情的做法上,能更有智慧的達成原先目的。

  第二點,當人民違反法律規定的事件層出不窮時,政府部門應該更虛心檢討政府本身是否有哪邊沒有做好,才會造成這種情況發生。因為很少人會以故意犯法被懲罰為樂,違反規定的很多都是對於法律規定不清楚,或是這些規定是一般人很容易忽略、難以遵守的。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讓人民生活更幸福、更安定有保障,但反觀國內的法律規定,由於訂定法律的人多為政府官員、專家學者,他們為了國家整體進步而定下這些法律,但是很多法律其實是移植西方先進國家的,卻很少會將國情與風土民情納入考量,因此很容易讓人民在無意中觸犯法律規定,損害自己的權益。然而,很多法律的執行是由公部門做仲裁解釋,這也就是人民陳情訴願案件,進入行政法院審理時,敗訴的一方通常就是對法律內容較不了解的人民。

  不容諱言,我國行政法令真可說是多如牛毛,即使在同一機關工作的人,都不見得對這些法律規定明白清楚。執行上也會以機關目前的本位作優先考量,對於不容易執行的部份,會有選擇性執法的現象。有些對人民有利的規定,在執行時公部門有時會因為怕麻煩或因人力物力不足的情形下,不告知人民較為有利的處理方法。當然機關在執行面有其考量,但是如果面對的是人民重大權益事件,怎麼可以去隱匿呢?身為公務人員的我們應該要捫心自問,當這位權益遭受到侵犯、剝奪的人是我們的家人、朋友、上屬長官或甚至是我們自己時,我們會做出一樣的處分嗎?我們會不會去試著去協助、維護他的權益嗎?

  在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之中,懂法律的人應該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用專業去服務人群,創造社會公平與正義,而不是倚靠著法律學問上的優勢,壓榨法律概念相對弱勢的一般善良老百姓,從中獲得形式上的合法但卻無社會公義的利益。

  這讓我想起前一陣子有一部電影,片名叫做「不能沒有你」,是台灣現實生活中真實故事改編拍成的國片,片中描述一名勞動階層的父親為了爭取非婚生子女的監護權,奔走於公務機關時,卻因各相關公務機關互踢皮球,最後演變成採取挾持女兒在台北市忠孝西路天橋上企圖跳下天橋的激烈抗議手段故事。此片上映後引起社會大眾熱烈討論,總統馬英九還特別邀請內閣閣員觀看,並呼籲公務員應以苦民所苦的心情,設身處地、將心比心的為民眾解決問題,並期盼行政團隊能思考現行行政體制能否更體貼、人性化。根據銓敘部在97年底的統計,全國公務人員總人數為33萬8305人,加上教育、軍職、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駐警、技工等,公部門人力多達81萬3606人,在如此多元的機關部門及眾多公務人員中,難免會有在執行作法上被民眾指責、質疑的情形,因此公務人員在執行公權力時,涉及廣大人民的基本人權,其影響之大之深,不可不慎。

  曾聽一位資深檢疫同仁談到,他感覺到以前工作時的氣氛似乎跟現在有些不同,他舉例說,以前若業者或旅客遇到檢疫上麻煩的問題時,如果問題出在制度上而非實際檢疫問題時,同事間都會很團結的想辦法來協助解套;然而現在的氛圍卻是公務人員自我保護主義抬頭,主要原因在於現在規定愈來愈多,甚者疊床架屋,大家都害怕沒有照規定執行而被主管要求「寫報告」,同事間好像都在比誰清楚規定,誰能想辦法將這些貨物扣下來,因此整個出發點的心態和以前就很不一樣。

  我們可以看到,公部門在執行法律的過程中本身也承受許多壓力,現場執行人員必須有效的執行法律規定,在這樣的情境下,公部門還是有許多可以改變的地方,而這些改變需要極大的勇氣與魄力來面對種種的挑戰。有的規定明明就是不合理,卻因為沒有人提出異議就顯得好像天下太平,非要等到有人提出來,長官進而下指示才會動一下,因此過與不及都不適當。試想我們每天的工作之所以能夠順利運作,都是要靠這些辛苦的報關業者居中協調進口商或貨主來配合辦理諸多繁複的檢疫規定。因此,若我們採取對進口商或貨主來說過於嚴苛而難以達成的檢查措施時,商場如戰場,為求獲得利潤為目的,進口商很可能會挺而走險的遊走法律邊緣,甚而採取非常手段達到目的,最後不是演變成神魔大戰兩敗俱傷,就是對台灣農業與生態造成嚴重傷害,我想這並不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所樂見之事。

  綜上所思,現在公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所面臨的,是在要求工作績效前提下,尚須面對處分人民違法行為後,各種投訴、民代關照與行政訴訟等問題的壓力,與以往一般人所認知那種泡茶看報輕鬆單純的公務人員時代有相當大的差異。為了邁向更民主法治的國家,公務人員更應該要本著服務的精神,為人民及社會謀求最大的利益,執行公務過程中,人民權益與國家利益有所衝突時,應以互相尊重為出發點的心態,運用智慧達成相互立場間的平衡,創造雙贏,讓人民生活更有保障、安定,共創生命共同體的最大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