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賦人權

空軍司令部二等兵 劉勃佑

  從歷史上來看,十七、八世紀的洛克、孟德斯鳩提倡天賦人權,認為人生而自由平等,人民之各種自由權力為與生俱來之自由權利,不容剝奪,應受國家承認並保障。

  每個人都有基本的人權。不論性別、宗教、種族、階級、黨派,人皆生而平等。在現代的社會,人權的定義不在那麼狹隘;不論是自由權、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等等皆為人權。在生活上,人權受到侵犯的情況更是不勝枚舉,舉例來講,看電影時,禁帶外食,侵犯到了我們的自由。甚至警察的隨意臨檢,也侵犯到了我們的隱私、自由、與財產權。常常在生活的不經意中,我們的人權受到侵犯而不自知。因此,我們要把握自己的權利不要受損。並且,努力讓台灣成為一個法治、人權並充滿愛與平和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