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的居住權益

郁禾設計工作室設計師 陳郁修

  我從事室內設計有18年左右,記得當初剛踏入這行時,接觸到舊屋改裝加蓋3樓,當時有人檢舉違建,在我什麼都搞不清狀況時,來了建管科的人開了告發單,我當時想了解為何違法,要如何處理,但是開單的人用很兇的口氣丟下一句「我不接受關說與紅包」人就走了,我一頭霧水只能回去報告老闆,後續發展是我們拆了一面牆,另一個官員就來拍照銷案後,把牆補回再繼續工程,我還是不知道是哪裡有問題,後來慢慢瞭解其相關法令與關說文化,在當時的關說文化環境裡,一個正直清廉的公務員在其崗位上是很辛苦的,我很佩服那個開單人的正直清廉,只是其處理的方式令人無法接受,因為當下我覺得我被當成罪犯,只是沒有上手銬而已。

  過了十年,我在新竹的某社區看到熟悉的景象,有個轉角違建怪手在拆除二樓玻璃後,稽查員拍完照後,過幾天他又恢復原貌繼續經營,隔壁社區只好請保全站崗指揮交通,因為路口被違建擋住看不到轉彎車輛,那超大違建就這麼存在到現在。其實現在有很多人在購買房子時都會計算到空地的利用,國家的法令裡有增建的相關法規並不是太難處理,但是有些增建位置、例如上例是不被允許的,但是往往會違法增建且會危害人民的也是這種違建,這些幾乎都是當成營利場所用。

  每棟房子之間本應有防火巷,但在寸土寸金的都市裡常看到屋主加蓋後陽台,甚至建商公然在販賣時推銷陽台二次施工,記得某社區樓上疑似火災,消防車無法從防火巷上水管,因為一樓後陽台全部加蓋到底,隔壁醫院還把它加蓋,增加醫院的營運面積,本來兩邊被通告要拆,住戶要告建商後來也不知官司打的如何,我只知道5年了,他們還是那個樣子,看來樓上的住戶要燒香拜佛了。

  在金錢利益為前提的社會裏,每個生意人幾乎是成本越低賺的愈多越好,當然這是生意人的理想,但是利用違法方式來達到這個目的就太過份了,這等於竊佔別人的利益,目前我們的都市裡充斥這個現象,本來國家有制定違建相關法令,但是執行力太差。

  現在居住在集合式住宅的人居多,相信大家有過或聽說過下列的經驗,一是樓上的管路漏水該誰負擔處理,二是廁所瀰漫別家的煙臭味,往往這些糾紛與缺失是造成鄰居失和或搬家的因素,當然房子的缺失是建商的責任,但是任何東西都有其壽命每個人都碰的到,屬於自己的責任就該負責,人與人之間相處距離越來越近,但是人與人的心距離確越來越遠,不管是違建還是公寓糾紛,如果社會大眾本著一個將心比心,站在對方的立場想,國家不用花錢請拆除大隊,不用浪費資源,居住環境處處優美,每天都會有好心情,這是你我大眾的權益,維護優質環境也是你我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