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人權從自身做起

新竹市大庄國小輔導主任 李瑞娟

  當國際各界倡導維護人權,民間團體努力制訂推動國際人權法、國際人道法的法律,這些聲音讓我們開始注意到人權、人性的尊嚴。人權所講求的是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分國家、社會階級、種族、性別等都有自己的權利,他人不得任意剝奪、侵犯,以求達到尊重個人尊嚴及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標。

  許多人常常參與人權教育或社會活動的推動工作,積極的維護社會各階層人士的權利,高談闊論說著正視人權的重要。返回家庭中、工作職場裡,竟忽略了對身邊親友、家人、同事人權的基本尊重。反觀為人父母的我們,總是用大人的觀點去看待孩子的需求,用我們的經驗歷程,去為自己的孩子做任何決定,要孩子依著父母的規劃往前走,其實我們正在一點一滴的剝奪孩子的權利。

  記得有一次,就讀高中的兒子學校寄來成績單,為了他的成績表現不理想,我生氣的痛斥他,斥責他對自己應盡的本分未完全負責。他從不在我生氣斥責時頂嘴,總是默默的接受,事後他給了我一封信,信中內容大致交代他最近在忙些什麼?交了哪些朋友?他學了一些新事物以及現在的想法,兒子說:「讀書不是最重要的事,人生還有很多事情要做、要學習。」信中內容文辭並茂,但我不並太能接受這些措辭及理由。我告訴他別給自己找藉口,父母的關懷及決定,都是為了他的將來好,我完全不在意孩子的權利。有一天和兒子出去逛街,在路上看見一個老婆婆正要過馬路,已經觀望很久,卻遲遲不敢走過去,我家兒子趨前扶助老婆婆往前走,我有一點呆住,我還沒開口,他就先說:「有一天您也會變老,我不在你身邊的時候,也希望有人可以扶您一下!」當下真的好感動。

  從小我就注重孩子人格教育的養成,我一直認為良好品德是人性的基礎,有好的基礎,在面對人與人的互動及相處時,會給予應有的尊重及態度。我開始從孩子身上學習到對家人的尊重,尊重孩子的想法、決定及需求。為建構一個美好的家庭及社會維護人權,應該從自己開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