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乾淨用路權

家管 邱王阿燕

  我是位70歲老太太,家住北市文山區景美女中附近巷中1樓,?健康因素,我會到住家附近走走,但因附近人家養一些狗,有時一出門便會聞到狗大便,天氣熱時五味雜成,甚者,有ㄧ次我女兒回來看我,騎車經過還被狗吠,有時還會被狗追車,害我女兒差點摔車釀成災害,或許經多人反應後,飼主已將其中一隻比較兇的狗戴上口套,但是還是有另一隻狗偶爾會躺在路中央,讓騎士心生畏懼,甚者,險象環生。

  雖然保育團體倡導要保護動物,但我覺得應該平衡一下,虐待動物當然是不對的,但若飼主飼養的動物已明顯造成他人不便,也是不應該,應適度做一些改善,像溜狗時,應隨手清理狗大便,把狗圈養在自家範圍或能力控制到的地方,以免造成他人傷害時,後悔就來不及了。

  我們現在都講究民主法治,但是把自己的方便建置在別人的不便時,就不是法治社會中的真民主、真自由,只有在遵守法律前提下,才會有民主自由,甚者,當不以法律作框架,只要人人心中存者尊重他人的心時,美而好禮的社會就在我們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