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接納談動物的生命權

 曹玲娥

  經過寵物店的經驗,那些關在店裡的小動物往往牽動著多數人的一種愉悅情感,內心常禁不住說好可愛喔!其實,這就我們最直接的、沒有利害關係的心動,因為我們有一顆良善的心,所以看什麼都會是好的。可是,如果跟自身利益有衝突時,就會產生好惡的評斷,好惡又決定後續的做為會是什麼。

  我兒子從小就很喜歡動物,雖然我也不討厭動物,但住公寓的我,打定主意是不會同意他養的。可是,他與前任女友在竉物店中看到一隻兔子,忍不住認養了牠;後來女友北上念書,不能養,兒子就只好接手了。他知道我不會同意,只好偷偷帶回家,還是被我發現了,我知道發脾氣不能解決問題,而且「億萬生靈皆手足」的這句話浮現我腦海,所以,我只好接納牠。

  養竉物真的是一筆開銷,這只不過是很多人棄養的藉口之一,可是,也不會因為這樣,就使養主傾家蕩產吧?如果能夠對這既已成熟的機緣,用接納、包容的心,好好的負責,而不是甩開自己的問題去製造社會的問題。人們只為本身自私的理由(竉物可以取悅主人、陪伴、顧家…等)而購買,也用自私的理由(太難照顧、吵鬧、不可愛了…)想辦法將之掃地出門。人類常常自大的扮演上帝的角色,對動物予取予求,動物不能言語的弱勢就註定了牠們不受尊重的命運嗎?

  校園殘忍捕狗還有虐待動物的新聞,突顯出流浪動物的問題,從動物的生命權可以看出一個國家或民族對生命的尊重與否。就好像死刑存廢的問題般,不是「最後要怎樣」才好,而是「一開始怎麼做」才是從根本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