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人人有責

金融界退休董事長退休 楊盛林

  近幾年來,台灣社會治安出現混亂複雜的傾向,許多社會問題不斷的出現!例如:青少年犯罪人數不斷的增加、吸毒、販毒、幫派、綁架、詐騙、性侵害、偷竊、賄選、官商勾結利益交換、循私舞弊、收取回扣、國會政黨惡鬥、暴力脅迫、包圍阻攔,以及人民的道德心下降、亂丟垃圾、不關心群體的事務、對弱勢族群的歧視、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不良、冷漠、高傲等等,層出不窮。

  我們對各種國家社會上所發生的亂象,真的很不樂意見到。對於有些游手好閒,整天無所事事製造社會亂象,以及不懂人權知法犯法的達官顯貴等,早已嚴重侵害到善良守法的老百姓,動搖國家的根基!我們的國家是不容許這種敗類的存在,應令其受嚴厲的法律制裁。

  民主國家應保障人民的權益,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人人自由。但人人要有道德觀念,要有愛心,要尊重人權,養成守法的習慣,懂得好好自我約束。當然,更希望政府高官、民意代表、公務執法人員,應秉持大公無私,以不偏不倚及公正的態度處理人民的各種事務,社會秩序才能得以維護,國家社會才有安寧,人人安居樂業。我們百姓的生活方可以過得更有保障、更充實、更有意義,願與大家一起努力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