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人權1

台北市立力行國小學生 邱郁善

  我是位國小三年級的學生,但在這短短的小學生活中,已在走廊上被同學撞倒或推倒過幾次,有些是小傷,但有時跌倒破皮或撞的超痛腫起來,可是他們卻都沒有主動跟我說對不起,這讓我除了身體痛外,心裡也很難過,為什麼他們都不尊重別人呢?

   老師告訴我們說,走廊是用來走路,不是用來跑步或打球的,媽媽也常提醒我說,在學校走廊走路要注意安全,不要奔跑也不要被同學撞到,雖然我很聽話,但一些同學常因嬉戲忘了遵守規定,讓我及其他同學受傷,真希望大家在享受自己的權利時,也要尊重到別人的權利,當大家在活動時都注意到彼此尊重,那就不會有遺憾事出現,我及媽媽也就不會心痛了。除此之外,假若真的不小心撞到別人,要能真心誠意的向別人道歉,讓受傷的人心裡能舒服點,並記取教訓,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當大家都做到尊重彼此時,校園安全就更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