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國立武陵高中二年級學生 陳威辰
◎陳威辰〈人權〉(桃園縣國立武陵高中二年級學生)  「人權」這詞在近代時常聽見,不管是在法律、政治、日常都能尋見他蹤跡。但這與大家息息相關的「名詞」真正的涵義又是為何?老師曾在公民課解釋其意義:『人權,尊重他人基本的自由』。  而狹義的人權是從保護個人安全、保護個人財產、保護個人家庭開始;但其最重要的內涵應是最簡單的兩字「尊重」。  老師在課堂上也會訴說許許多多的小故事,其本意莫過於是要與我們自身的經驗結合,而讓我們更加的了解。而自己仔細一想在日常生活間果然能常常體會到......。  每當行經地下道時,路旁總是趴著一個個的乞丐。當路人走過時,無不奮力乞討;而乞丐趴在一旁乞討時,路人們臉色卻大有不同。有人是露出悲憫的臉色,掏出些錢救濟;而有些人心生嫌惡,臉上也不知不覺的皺起眉毛。  每位不同的路人對乞丐的人權都有不同的表現。心生厭惡的人們或許是趕時間、是輕視,便匆匆路過;而救濟的人們卻願意停下腳步伸出援手。這對廣大的世界運轉或許沒有太大差別,但是對這乞丐的影響卻很大。  現在人們對幫助、人權的定義都太過理性。人們只對週遭或更甚是只對自己關懷,自己從未想過能對社會有多大的貢獻。若人們不是自私,而願意尊重或更進一步的關懷他人,那世界會變的如何?  時代在進步,人們的生活也不斷在進步。每當人類從一世代跨足至另一時代,必定是滿足了某些需求。而依照「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每種需求有先後順序和高低層次之分。由低至高分為:「第一層:生理需求;第二層:安全需求;第三層:愛的需要;第四層:受尊重的需要;第五層:自我實現。」。  雖說「受尊重的需要」為第四層,看似是較為難辦到。但是前三層和第五層的需求是須靠些機運或是幫助。也唯有第四層是需眾人的尊重,而眾人的尊重便是需要由自己做起。這第四層的需求或許才是這五層中最重要也是最簡單達成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