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健保對於人的權利

桃園縣國立武陵高中二年級學生 許允季

  今年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一日 晚間,美國聯邦眾議院以 219 票支持、212 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參議院版本的健保改革法案,隨後又以 220 票對 211 票通過對這項法案的修正案,為美國大步邁向全民健保目標奠定基礎。

  看到這則新聞,等於看到了美國的福利保障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因為可以看到美國從保險的醫療制度,可以慢慢的走向全民健保的制度,如果是保險的話,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錢到保的起的。對於比較貧困的家庭來講,因為沒錢買保險,所以只要一個人住院,都可以讓整個家庭毀滅,據說住只要住個晚上就會花到三千美元甚至超過。現在歐巴馬的健保推動,才讓更多的人不必為生病而感到極大的煩惱,保護了人民存活的權力。

  就在這好幾年前,台灣早已經有了健保體制,也因為這樣,在台灣昂貴的藥品或是醫療診斷費用都可以獲得減免。像是前幾年的 SARS 更進一步以廣泛的名稱說是 A 型流感,在肆虐台灣時,很多人都感染到而需要吃藥或住院,那些藥物並不是一般的感冒藥價格屬於平價。我弟也是 A 流感的受害人之一,當時去醫院領完藥時才知道,一顆病毒抑制的藥好像要近一千塊,如果沒有這方面健保保障,其實是很多人負擔不起的。

  當然,在人民獲得如此的權利後,總還是會發生濫用的情形。像是加拿大是完全由政府提供醫療保險的單軌制,所以健保制度就會有等候期過長、醫療品質下降、官僚體系顢頇等缺失產生。這有個例子,加拿大某婦女控訴,她曾經罹患腦瘤,但是加拿大醫院的等候期太長,她無法得到及時的治療,若不是轉至美國的私人醫院動手術,她恐怕早已不治身亡。

  權利並不是天生具有的,是爭取來的,既然已經有了,就應該要珍惜,才能讓更多的人受益,所以不管如何,都要去尊重、重視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