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桌上的早報,又是一則因為老師體罰學生而鬧上法院的新聞,但大部分的結果都是老師吃了悶虧。
我是就讀於少數仍有體罰的國中,但我覺得體罰只是一種讓人學習尊重別人的方法之一,因為只要不犯錯,它將變成一個名詞,對所有循規蹈矩的學生一點影響都沒有。國中時不敢輕舉妄動,常覺得是因為背負著被處罰的壓力而不敢犯錯,並非真的了解背後的意義,比對現在「零體罰」政策的聲勢高漲,學生是否真的學會尊重別人?還是憑著這項新的「免死政策」跟老師一較高下?
升上了高中,接受體罰的機會幾乎是少之又少,感覺衝破了某種侷限,而在這種侷限之外,我所看見的是不對等的尊重。老師給予學生相當多的人權,大部分的決策都以學生為考量,但有些學生因為堅持己見和老師發生爭執、上課玩耍聊天、有些甚至直接翹課,非常不尊重老師。
人們希望享有相當的人權,但是否應該互相尊重,並且在合情、合理、合法上獲得,而不是一昧的給予一方無限的權利,我覺得可以制定一項新的政策,讓老師和學生都能接受,這樣也許能減少學生濫用權力的機率。
放學在回家的途中,經過國中附近的便利商店,碰巧遇上國中放學時間,我坐在商店外供路人坐的椅子上等待家人,看見國中學弟、妹有的叼著煙、有的嚼著檳榔,大聲嚷著三字經,原來國中也淪陷了,原來這就是「零體罰」作用,原來人權漸漸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