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平安

家庭主婦 王素玉

  幾個月前公司招待我們去韓國玩,我帶著滿心歡喜期待玩得盡性。誰知道在韓國一家遊樂場我不小心跌了一跤,當時我用手撐著地站起來本以為沒事,可是到了晚上我的手開始腫起來,而且很痛。導遊知道了跟我說韓國看醫生很貴,於是隨便敷衍了事地幫我擦藥了事,我也不想影響行程就沒再追究。

  回國後,我本來也想手不會有問題,可是卻愈來愈痛,於是去照X光,醫生說我手的骨頭斷裂,當時我真是嚇一跳。回家後打電話給旅行社,才知道導遊根本沒有跟旅行社公司報告,我只好自認倒楣。

  後來有人跟我說旅行中受傷本就應該看醫生,而且拿醫生證明可以賠償醫藥費,學一次乖吧!下次我不會再讓自己的權益睡著。旅遊中旅行社本就有幫旅客保平安險,但是有些導遊為了怕麻煩常常叫旅客不要聲張,置旅客的安全於度外。 旅遊平安險裡有規定: 「所有因意外導致的醫療行為都可以申請給付,一般最高投保額度為旅遊意外險保額的10% ,即若投保旅遊意外險保額為新台幣 1000 萬元,旅行意外醫療就可投保到新台幣 100 萬元責任。」看來我平白損失很多保障。就像人權一樣,我也時常弄不懂自己有那些權利沒有爭取。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從今起我要好好學習保障自己權利,不要再「自認倒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