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的尊重與人權

開南大學學生 陳郁翔

  從以前到現在的教育制度,都只有一種觀念「尊師重道」,這是正確的,也是傳統美德,尊重辛苦教育我們的老師是應該的,但是做為學生的我們難道不應該被尊重嗎?

  2010/05/14有篇報導:師狂打生屁股108下國賠30.2萬,原因是放學後該名老師在校外巧遇班上同學,發現其制服上衣未紮進褲內,當場斥責糾正,還動手用力扭轉學生臉頰,造成口腔出血臉頰紅腫,第二天又在全班同學面前用木板毆打該學生屁股共打108下,導致學生因肌肉劇烈疼痛無法入眠,嚴重損及學生自尊及身心發展。因為這則新聞讓我感覺到學生的人權是不被尊重的也是常被忽略的,難道在學習過程中所犯的錯誤只有體罰一途嗎?

  老師具有傳道、授業、解惑的使命,在教導與糾正學生的過失時,應該有許多的方法,適度的體罰是可以的,千萬不要因為過度的體罰與言語的傷害,帶給學生身心靈上一輩子的夢魘與無法抹滅的傷痛。唯有互相的尊重,才能建立師生之間和平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