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國立武陵高中二年級學生 戴國倫
   從中古歐洲的封建體制到啟蒙運動以後的自由主義盛行,象徵了人們從表面的地位階級意識轉為深層的人民權利的思考,隨著時代的變化,人權的重視逐漸成為現代社會關注的話題。不管受法律約束還是社會大眾的規範,每個人的權利都應該受到最基本的尊重。

  在社會上,我們都應對每個人的權利持著尊重的態度,不能壓榨別人的權利,當然,自己的權利受到威脅時,也要起身捍衛自身的人權尊嚴。生活上有許多人權尊重的例子,如:在高中、國中、小學時期開的班會,每個人都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提出自己的意見,我們不能因為自身的理念與其不同,反對駁斥並且遏止 他人發表意見的權利,這就是一種人權尊重的表現。亦或是在社會邊緣的弱勢族群,也應受到人權的尊重,例如:身心障礙者因為生理條件的不足,並不能輕鬆的捍衛自身的權利,必須由政府加以保障:安排身障者停車位、在火車站搭建給予身障者專用的電梯、給予工作機會等...,當然,不能只是政府法律上的強制保障,身為較健全的一般人們,也必須將其視為平等並尊重其人權甚至幫助他們,這才能達到最真實的人權尊重。

  然而,我們也知道許多人權不平等的情形,例:德國在希特勒執政時,執行的納粹人大屠殺,這是一種極端的、殘忍的、無恥的對人權徹徹底底的糟蹋,或是美國在獨立後南方所盛行的黑奴販賣情形,也實在令人痛心。難道因為種族的不同就必須遭受不同的對待?我想這是歷史給我們最深刻的教訓,我們應從中記取教訓,並從現在起,做到最徹底的人權尊重,這是種素養,也是種道德,更是種責任。

  人從誕生到這個世界開始,人權同時被賦予且為每一個別生命所擁有,並不因外在條件而有所不平等,有句話是這麼說的:「人權思想的覺醒是美的誕生」,因此,對於人權的追求與重視,是現代公民的共同課題,必須屏除名利與權力的汲汲營營,而對於人權表現出最終極的關懷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