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廢除死刑的角度看人權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電機研究所學生 邱俞瑋

  這幾天看對於廢死刑的文章很多,基於我個人的見解,所以決定以文章寫出自己對死刑與人權的看法。有時誤判並不是死刑的錯,而是審判制度不夠完善,你不去要求完善審判制度,反而來要求廢除死刑,這根本就是因噎廢食,削足適履。

   任何法律體系都不可能百分百的沒有問題,但是在這麼複雜而嚴謹的制度下,就算有誤差,這樣的判決也可以接受,這畢竟是個現實世界。是的,人的生命不應被他人橫加剝奪,這是大家的想法,國家亦不能違反這個原則,但這僅是對於絕大多數同意這項原則,尊重這種價值的人而言。但一個人如果認同這個價值,則他不會做出蓄意殺害人命的事情。

   如果他蓄意殺人,則顯然他並不認同大家所公認的想法,他的價值觀必然是:「在某種情形下,殺人是可以的。」那麼,對其處以死刑,只是在其所認同的價值觀之下懲罰他,於理並無不妥,也非枉然的報復。他的價值觀,透過殺人的舉動,已經宣示。而國家與法律理當透過死刑的執行,進行相對的宣示:「既然你並不認同人命不可為他人所奪,因此你奪人性命,吾等亦以你所認同的價值觀對你施懲。不願意受此懲者,請遵守不可殺人的普世想法。」在這裡,說那些主張廢除死刑的學者、宗教人士等,他們對廢死刑的認知,是扭曲的。甚至,是偽善的,對一個以具體行動表示不認同生命權應受保障,公然毀壞人的存在價值,他們還要去保護他的生命權,這是一種是非不明的行為。也等於公然的告訴其他人企圖要毀壞他人的生存權:「去殺吧,是你是有權享受的,但你所要殺的人並沒有這個權利,所以你就放心殺吧。」

   這是對被害人的人權與尊嚴莫大的歧視與作賤。廢除死刑意思就是可以殺人不用償命了喔!為了尊重少數殺人犯的人權,所以我們接受羔羊般的命運等著被殺不用賠的,這才是真正的沒有人權以及道德敗壞,婦人之仁 ,其亂何次?

今天,你們為認為死刑就是不符合人權,所以應該廢除。那麼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也是人權啊!只為少數人爭取特權,而不顧大多數人的人權,是不符合民主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