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外勞如親人

鄭文雄

  日前新聞報導,有位雇主逼印尼勞傭吃豬肉,這位雇主沒有尊重彼此飲食習慣的差異性。另有嚴苛的雇主,規定外勞吃飯掉飯粒要罰錢。也有雇主不給現金只發代幣卡….等侵犯人權的生活管理。還有壓榨外勞,超時工作的勞動人權,都是令人匪夷所思,違反人道的事故。

  我的妻子因為車禍,身心嚴重受創,請了一位年輕的印尼女子在家幫忙照顧。我們待她如自家人,沒有差別待遇,如同看待自己的女兒一般。一樣的給予關懷,噓寒問暖,聊天說笑,互動良好,相處融洽。有樂一定同享,我們全家一起出外旅遊,或和親友的聚餐,都少不了她,也會帶她參加喜宴,完全溶入我們的家庭中,沒有隔閡。由於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彼此友善,她善盡職責,做好分內事,令我們十分放心。我們家外勞常對人談起,覺得自己很幸運,遇到很好的雇主。時有耳聞,她的同鄉同胞來台工作,常有怨言,指出遭受雇主不當的對待,讓他們覺得不被尊重,日子不好過。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不論種族,不分膚色,不起分別心,尊重各自的信仰,就是要真心正念的相待,大家皆大歡喜。

  現在是民主法治的時代,凡有侵犯人權的事故,都可申訴,大家勇敢的站出來,媒體應報導其真相,政府檢調單位要主動調查,杜絕傷害情事再發生。讓整個社會更安定,大家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